法律界代表齐发声建议:用法律手段来治理雾霾
蔡学恩
呼吁支持湖北建立环保法庭
“我想提个建议,呼吁支持在湖北建立环保法庭。”昨天下午,湖北团全团审议“两高”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学恩说,出现环境污染和侵权,仅靠行政部门监管还不够,还需以法律形式介入,希望能用法律机制来保护生态环境。
蔡学恩说,国家确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最高人民法院鼓励地方建立环保法庭。我们湖北是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如果在湖北尝试建设环保法庭,很有意义。
“比如治理雾霾,就应从源头上用法律来约束。”接受采访时,蔡学恩介绍环保法庭的重要性。当前环境问题凸显,由于环保领域涉及水、土壤、空气、自然环境等,专业性强,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司法队伍,环保法庭还可使环境案件快立快审快决,有利于解决跨区域环境问题。“环保法庭的设立将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对污染企业的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吕忠梅
连续11年为环保法修改建言
昨天,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湖北经济学院院长、环境资源法专家吕忠梅,再次向大会提交自己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改的议案。这已是她第11年为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呼吁。
吕忠梅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成为公众关切的焦点。去年国家启动环保法修订工作,但经过一次审议的草案还有很多值得修改的地方,包括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五位一体建设布局融入。
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表示,环境保护法将继续进行审议,吕忠梅希望在继续审议的时候,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一次大的修改,让它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法。
她认为,环境保护法可执行性还待加强,普遍违法的问题依旧存在,希望通过环境保护法的修订,通过对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监管体制整体的改革,让政府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责任能落到实处,公民的环境权利能够得到宣示,以人为本构建环境保护管理、治理以及公众参与的体系。(本报北京特派记者夏琼 左洋 )
专题:2013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