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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吴鸿:职能转变要防问责难

2013年03月12日 10:4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下午,广东团全体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农业大学副校长吴鸿说,要搞好这次改革,特别是搞好政府职能转变,应该推进行政问责。

“机构改革是利益、权力的重新调整和分配,必定困难重重。”吴鸿说,这次机构改革与以往不一样,它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质的飞跃,必然会对部门利益、个人利益进行大调整。

吴鸿说,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最大阻力来自部门利益。现阶段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一些突出弊病,如职能交叉、权限冲突、决策周期长、决策成本高、协调沟通难等,都与部门利益密切相关。他认为,如何实现对部门利益的遏制,是机构改革的最大难点,而完善对政府权力的监督机制,也就是建立、完善问责制,是突破这个难点的有效途径之一。

“至今普遍存在‘问责难’。”吴鸿说,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关于行政问责的全国性法律,问责的依据主要是党内监督条例,问责范围不明确,接受问责的应该追究何种责任模糊不清,现实只注重追究行政责任,回避追究法律责任。

吴鸿认为,在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中,要强化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快立法,填补行政问责制的法律空白,确保问责有法可依,要把行政问责与开展绩效评估结合起来,把行政问责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

“行政问责作为一种多层次的责任追究机制,应涉及决策失误、用人失察等。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吴鸿说,群众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推动力,我们应建立公民参与政府问责的途径。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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