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管执法车假日现身草莓园 当事人被辞退
中新网盐城3月12日电 (于从文 窦跃文)上周末(10日),江苏滨海县城管局一执法车辆出现在某乡镇草莓园路边,民众疑公车私用。12日,记者从滨海县城管局获得证实,该局市容监察综合执法大队驾驶员王某,在周末开出单位公车,携家人休闲。目前,王某已被单位辞退。
3月10日下午3时左右,一辆牌照为苏JH5233的滨海县城管局执法车辆停靠在该县正红镇某草莓园的公路边。起初没有引人注意,民众以为只是正常车辆暂时停靠。但大约一个小时后,几名提着草莓的男女从草莓园走出,上了该“城管执法”车和另一辆车一起离去,这引起周围居民的好奇。有人怀疑,滨海县城管局相关人员利用周末时间驾驶单位车辆前来采摘草莓,涉嫌公车私用。
12日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滨海县城管局,该局办公室一位金姓主任表示,经调查,该局确实存在公车私用行为。该局市容监察综合执法大队驾驶员王某于10日下午私自驾驶苏JH5233执法车辆带着其妻子、孩子一起去乡镇草莓园采摘草莓。
据金主任介绍,王某于2004年从部队退伍安置到该局环卫所工作,是环卫所的合同制工人。后由于市容监察综合执法大队的驾驶员岗位缺人,考虑到王某驾驶技术不错,便决定将其临时借用到市容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做驾驶员。
记者要求查看王某的劳动合同,其单位环卫所方面表示,由于当时王某手持局里的介绍信前来上班,且几天后便借用到市容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因此并没有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环卫所为其缴纳相应的保险,其工资由市容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发放。
据了解,事发后,王某被单位作出辞退处理。记者在滨海县环卫所了解到,该所正在给王某办理解除用工手续,并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办理停止缴纳保险。由于私自驾驶单位车辆外出,王某还被要求向单位缴纳一定的汽油费等。
滨海县城管局下属的市容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因对车辆使用监管不力,分别被给予警告处分,并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在全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