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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谈虐童幼师被拘:法无禁止不为罪

2013年03月12日 19: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办主题为“连任代表谈依法履职”的网络访谈。图为《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女士。中新网记者 张大鹏 摄  

  中新网3月12日电 “法无禁止不为罪,法律没有对这个行为定罪,是不能去凑合着定一个罪,这是不符合法治精神的。”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今天在谈到“虐童老师被拘”案件时指出,媒体应理性客观报道事实,不能人云亦云地炒作。

  3月12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组织中国新闻网等12家网站,联合举办主题为“连任代表谈依法履职”的网络访谈。

  作为《广州律师》杂志的主编,陈舒对于法治宣传有自己的认识,“我始终认为要客观报道,理性宣传,要认真研究这个事件背后的深层次的问题。”

  她以去年引起争议的幼儿园老师虐童事件为例,“我记得当地的公安局,因为大家的呼声很大,因为找不到有关法规,就以寻衅滋事罪把老师拘留了。”陈舒说,她作为主编,在杂志上组织了好几篇文章讨论这个问题,认为刑事案件中“法无禁止不为罪”,即法律没有定罪的行为,“不能去凑合着定一个罪,这是不符合法治精神的”。而最终幼儿园的老师也被释放。

  “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要理性、客观地看待事件,而不是人云亦云,甚至去炒作。作为法律杂志,我们以普法宣传作为最根本的宗旨,要引导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根据法治的原则,客观理性地认识各种社会问题。”陈舒说。

【编辑: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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