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姜宏:进一步完善民意表达机制
“近年来,公民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也逐步拓宽,但有些路径还不够完善。”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在辽全国政协委员姜宏建议,应进一步完善民意表达机制,协调各方利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要敢于直面矛盾,维护公民利益诉求,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姜宏提出,各级政府应转变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保障公民不同利益的有效表达,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的决策机制,使公民利益诉求充分体现在政府决策中。
姜宏提出,应在基层建立人大代表定期联系选区居民和征询意见制度,建立政协委员发挥界别作用和反映社情民意制度,探索实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有效疏导作用,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通过“绿色邮政”、“专线电话”、“网上信访”等方式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系统,使信访工作成为弱势群体利益诉求最直接的官方表达渠道。
姜宏提出,应规范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会制度,预先告知听证的内容、程序,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民代表有时间收集资料或进行社会调查,提高听证会质量;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遵循自治章程,坚持办事公开原则,将各项活动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使普通群众享有更多的议事机会和诉求渠道。
姜宏建议,要推进官方网站、电子邮箱、微博、论坛等互联网新元素成为民众与政府沟通联系的新途径;通过“减、免、缓”等多种形式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形成配套的公益性法律咨询服务与法律援助体系;完善现有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申诉控告等法律制度,推进弱势群体通过合法路径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记者/王笑梅)
专题:2013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