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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2)

2013年03月21日 13:1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五、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检察机关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努力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人权,重点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18490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6248件。建立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严格排除非法证据,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77819件次。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推行量刑建议改革,建立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机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4178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4636件次。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推进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加强和规范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10656件次。开展保外就医、职务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等专项检查,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2068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监狱清查事故隐患等专项检查,排查解决“牢头狱霸”等问题,促进依法文明安全监管。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依法纠正超期羁押1894人次。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和其他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55992件、再审检察建议45823件。在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下,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143650件申诉,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六、强化自身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五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每年全国人大会议闭幕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都作出专门部署。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渎职侵权检察、基层建设、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并报告落实审议意见情况。按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求,做好司法解释备案和集中清理工作。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或决定,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重视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开通了全国人大代表联系专网和专线电话。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经常向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邀请参加座谈、视察、专题调研,认真听取意见,完善联系机制,完善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建设,完善新闻发布、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制度,普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落实中央司法改革任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防止检察权的滥用。一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整合执法办案各环节操作流程,颁布和完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统一执法尺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修改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修订司法解释,保证检察环节正确适用法律。二是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机制。2667个检察院成立案件管理机构,对所办案件统一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三是重点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制约。对侦查办案活动明确提出“十个依法、十个严禁”,推行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抗诉权与侦查权由不同部门行使等改革。四是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建立案件评查机制,持续开展扣押冻结款物、警车警械管理使用、规范安全文明执法等专项检查,认真解决自身违法违规办案的突出问题。2012年,人民群众对检察人员的举报比2008年减少32.7%。

  七、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五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不懈地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加重视抓基层、打基础。

  持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每年一个主题,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执法理念、行为、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示范教育,表彰宣传张章宝、李彬、马俊欣、金淑萍等秉公执法的先进典型。共有109名检察人员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突出抓好执法能力建设。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大规模推进全员分类培训,集中开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学习培训,累计培训检察人员141.4万人次。加强基层素质能力建设,广泛开展网络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加大对西部地区检察教育培训支持力度,每年组织讲师团赴西部巡讲支教,重视帮助民族地区培养“双语”检察人才。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西藏、新疆和其他西部地区检察人员5056人。

  切实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颁布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制定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规范检察人员日常交往行为。重视运用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举办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各地巡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分批听取和评议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对19个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巡视。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1122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4人。

  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规划和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和基层检察院结对帮扶等制度。坚持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新增政法专项编制重点用于基层,改进基层检察人员招录方式,缓解办案力量不足、人才短缺、人员流失等问题。落实经费保障体制和投资保障机制改革,重点解决中西部和贫困地区检察院经费困难,加强信息化、科技装备等基础建设。高度重视援藏援疆工作,加大对口支援力度,促进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检察工作加快发展。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惩治和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二是一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没有树立正确执法理念,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善于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少数检察人员对群众耍特权、逞威风,敷衍应付、冷硬横推。有的滥用权力、越权办案,不按法定程序办案,受利益驱动办案,以权谋私、以案谋私,严重损害执法公信力。四是还存在一些制约检察工作的体制机制障碍,检察组织体系、队伍管理机制、执法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今年检察工作主要安排

  2013年,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着力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依法惩治经济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注重查办和预防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依法惩治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权益的犯罪,保障新农村建设。加强环境资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自主创新和文化事业产业发展。依法妥善处理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二、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加大依法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积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强化公正、程序、证据、效率意识,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重点,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在坚决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完善反腐举报机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对涉嫌犯罪的坚决查处,对举报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体系,落实和完善年度报告、预防建议制度,推动反腐败法律制度建设。

  五、积极推进过硬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倾听群众呼声,增进群众感情,了解群众诉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增强检察工作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对领导干部和检察人员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注重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加大对中西部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检察院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基层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国检察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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