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应向“中国式过马路”说不
在路口凑够一拨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这种行人无视交通法规过马路的现象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不只北京,在国内很多城市,“中国式过马路”都是一道极为普遍的难题。一旦此次北京整治效果显著,应全面铺开,甩掉“中国式过马路”这个不光彩的名头。
9日起,北京交管部门将依法全面治理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对带头闯灯者将处罚没商量,行人罚款10元,非机动车罚款20元,均为现场处罚。对于态度蛮横、拒不服从纠正,有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甚至是袭警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4月9日《新京报》)
在路口凑够一拨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这种行人无视交通法规过马路的现象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不只北京,在国内很多城市,“中国式过马路”都是一道极为普遍的难题。尤其是,“中国式过马路”在拉低了城市的文明印象分之外,还存在巨大的安全风险。因此,北京整治行人闯红灯是十分必要的举措,一旦效果显著,应该结合各地情况,细致调整,全面铺开,甩掉“中国式过马路”这个不光彩的名头。
这次北京新规的一个特点是处罚“带头人”,这个办法显然抓住了“中国式过马路”的心理。“中国式过马路”一定程度上体现的是羊群效应和从众效应,存在一种带动关系。所以,处罚带头闯灯的人,让人们都不敢做那个闯灯第一人,都不敢迈出闯灯的第一步,通过广泛宣传,久而久之人们就会在路口形成一种互相监督,进而变成一种守法习惯,最后成为文明本能,守护所有行走在路上的生命。
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只处罚闯灯带头人的模式。只罚带头者,在吓阻了行人违法闯灯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罚款范围,降低了罚款总额,摆脱了人们“罚款治理”的印象,客观上也有助于降低人们的抵触心理,减少执法矛盾。有人会说,一样闯红灯,凭什么只处罚一个人,放过大多数人,这样不够公平。面对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理清,带头闯灯的,也许是最着急的一个,但更多时候他也是文明素质最低和守法意识最淡薄的一个,不然很难解释为什么一群人等待,这个人却最先迈出违法的一步。
事实上,关于“中国式过马路”的成因,有很多分析和讨论,诸如通行区域规划不科学、绿灯时间过短、人车关系处理失衡等现实存在的问题。曾有巢湖网友反映人行道绿灯时间过短,过马路时要跟绿灯“赛跑”,老年人和小孩根本无法通过,存在“中国式马路”逼着行人闯红灯现象。然而,以上例子中的情况毕竟只是少数,绝大多数路口的红绿灯设置是足够正常通行的。况且,红灯时间和天桥、斑马线设置是否合理是技术上的事,可以讨论并不断完善,但无论如何不能作为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完美借口”。我们可以说“中国式过马路”不只是行人的错,但不代表所有行人闯红灯行为都值得宽恕和原谅,不代表放任非客观因素造成的行人闯红灯而不管不罚。
北京已经对“中国式过马路”说不。深圳、沈阳、石家庄等不少城市纷纷出台政策向这种陋习宣战。正在向“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努力迈进的哈尔滨也不妨适时推出相关政策,向“中国式过马路”说不。从冰城“绿丝带”,到禁放“开门炮”,再到清明节前的文明祭扫,这几次活动收效不错,体现了市民的自觉和文明意识,市民的参与和配合提振了打造文明城市的信心。改变“中国式过马路”也是打造城市文明的一张牌,哈尔滨人有信心共建和谐有序的马路文明。(评论员 刘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