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强领海基点海岛保护 积极保护国防用途海岛
中新网4月11日电 据国家海洋局网站消息,国家海洋事业“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今日发布,规划中要求加快实施海岛保护与开发,并加强领海基点海岛保护,划定保护范围,积极保护国防用途海岛,禁止从事影响国防的各类活动。
《规划》要求,应贯彻落实《海岛保护法》,加快实施海岛保护规划,实施海岛分类分区管理。应加强有居民海岛的合理开发,如舟山、横琴、平潭等重点海岛的开发开放;也要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视监测,清理非法用岛活动,严格限制开发具有红树林、珊瑚礁、泻湖等特殊生态系统的无居民海岛,禁止在无居民海岛及周边海域倾废。建立海岛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海岛资源综合调查和地名普查,设置海岛名称标志,完善海岛数据库。
《规划》还要求开展领海基点岛屿巡视,加强领海基点海岛保护,划定保护范围,保持领海基点海岛及其周边区域地形、地貌稳定,修复受损严重的领海基点海岛。积极保护国防用途海岛,禁止从事影响国防的各类活动。对海洋权益和海洋划界有影响的特殊岛屿要加强助航导航、水文气象观测、地震监测、海洋防灾减灾等公益性设施建设。加强海岛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建设,建立海岛自然保护区科学普及和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基地。
【编辑: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