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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救灾物资实行第三方转运 严禁擅往灾区

2013年04月22日 14: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抗震救灾交通管制第三号通告:为确保救灾物资能按计划顺利运往灾区,按照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抗震救灾物资一律实行第三方转运的方法,先运输到雅安多营镇华丰物流公司,再按计划组织运往灾区,所有运输救灾物资的车辆应服从交警指挥,严禁擅自驶往灾区。

  救灾物资第三地转运联系人唐强,电话13981603155。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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