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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官员:要让侵权假冒者得不偿失损失惨重

2013年05月30日 11: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商务部官员:要让侵权假冒者得不偿失损失惨重
    5月30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耿洪洲、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副司长张佩东做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讨论打击侵权假冒等话题。中新网记者 金硕摄

  中新网5月30日电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在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要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耿洪洲今日在做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时表示,将继续研究修订打击侵权假冒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完善刑事定罪量刑标准,让侵权假冒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不仅得不偿失,而且损失惨重。

  耿洪洲介绍说,研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是依法有效打击侵权假冒伪劣行为的重要举措。2012年,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完成了“一揽子”修改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权等4部行政法规关于罚款数额的规定,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加大打击力度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耿洪洲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研究修订打击侵权假冒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完善刑事定罪量刑标准,健全相关检验、鉴定标准,让侵权假冒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不仅得不偿失,而且损失惨重。

  耿洪洲表示,具体来说,近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动将实践证明可行的打击侵权假冒领域的司法解释上升为法律规定。二是研究修改、完善刑事法律制度,科学描述犯罪行为罪状,明确“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情节特别严重”等适用条件,增强可操作性,加大处罚力度。三是完善民事证据规则,切实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四是研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侵权假冒损害的赔偿力度。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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