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曝光“最牛违章公车” 公车特权仍难打破
近日,长沙市交警支队分两批曝光了大批“最牛违章公车”。从湖南省直部门到长沙市属部门,长沙市交警支队既打“老虎”又拍“苍蝇”的做法引起广泛关注。一些市民在拍手称快之余,也担心这种曝光行为会沦为“一阵风”,交通违章“罚民不罚官”的不正常现象依然难以打破。专家建议,治理公车特权,交警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强化公众监督,同时公权机关也应该加强自律。
“最牛违章公车”:从67次到238次
29日,长沙市交警支队向媒体通报了一批长沙市属单位“最牛违章公车”,20台违章20次以上的公车的车牌、违章次数和所属单位被曝光。
长沙市交警支队提供的一份清单显示,这些违章公车所属单位分别是宁乡县编委、开福区委办、望城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宁乡县广播电视局、长沙市芙蓉区人大、长沙县税务局、长沙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福分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青年团宁乡县委、长沙市郊岳麓山乡政府、长沙市芙蓉区交通运输管理局、长沙市供销社、湖南省电力公司长沙电业局、长沙县北山镇政府、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街道办、天心区委员会办、长沙市岳麓区坪塘镇政府、长沙市雨花区人大。
记者发现,违章次数最多的是宁乡县编委一辆号牌为湘A96698的小车,高达238次;长沙市开福区委办一辆号牌为湘AG2027的小车和望城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湘A74768的小车紧随其后,违章次数分别为84次、78次。在这20辆车中,共有6辆车违章次数超过50次,17辆车超过30次。
此前不久,长沙市交警支队还一举曝光10个湖南省直单位的10辆违章20次以上的公车,分别来自湖南省信访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其中,违章次数最多的是湖南省高院一辆号牌为ASR373的小车,高达67次。
曝光效果明显,部分单位认罚整改
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科长任培罗透露,在曝光之前,长沙市交警部门已经通过去函或者打电话的方式,对全市交通违法超过20次的车辆发出处理通知,但一些单位迟迟不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也没有给出具体解释。在这种情况下,长沙市交警支队决定分两批曝光违章20次以上的30辆公车。
“通过对违章公车及用车单位公开曝光,意在激发全社会共同创建有序交通秩序的责任意识,促使全体公务人员及公务用车单位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向公众展示公安交警部门公正、严格执法的决心。”任培罗表示。
记者获悉,针对违章公车被曝光一事,部分单位要求当事司机立即到交警部门缴纳罚款,连日来还组织内部整顿,对公车违章行为开展清理整顿。长沙交警支队透露,被曝光单位没有来说情的,大多在积极接受交警处罚。
湖南省高院在给记者的复函中表示,被曝光违章67次的车辆确系该单位公务用车。该院近日召开了全体驾驶员会议,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和纪律整顿,责令凡有过违章行为的车辆驾驶员主动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另外,该院还将建立健全车辆行驶管理制度,对公务车辆违章情况进行每月通报、及时处理。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一辆号牌为ABD088的小车被曝违章38次。该院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被曝违章的车辆确系该院所有,但是被离任领导借用了一段时间,今年三四月份才送回来,所以车队管理部门对其违章情况掌握不够。被曝光后,该院马上找到了车辆驾驶员,督促他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交通违章“罚民不罚官”能够打破吗?
记者从多地交警部门获悉,一些单位和部门特权意识重,在公车违章后,一般会动用各种关系说情,或者给交警部门施加压力,不愿意接受处罚。这种做法在全国都很普遍,不仅给交警部门带来了很多工作上的困扰,也助长了特权意识,让很多普通市民有很大意见,不利于营造全社会遵守交规的良好氛围。
“以前每天都有人排着队找我签免罚单,都是各种关系户,正常工作受到严重干扰。”湖南一个城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杨修文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地级市公车队伍庞大,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在该市实施公车违法“零减免”政策以前,公车交通违法已成为交通秩序的主要乱源,是交通秩序整治的主要瓶颈。
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副科长肖强表示,在一些人眼里,交通违法是小事,有时候交警执法不被群众理解,认为就是拿老百姓或弱势群体开刀,其实,只要严格统一标准处罚,大家心里的气就顺了,自然也就支持配合了。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李斌教授认为,长期以来,公众对普遍存在的公车特权现象深恶痛绝,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难以根除,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的背景下,长沙市交警部门曝光部分单位公车违章行为的做法值得鼓励,但是也要防止“一阵风”,必须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
首先,必须坚持“罚官”“罚民”两手都要硬。针对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顶住压力,坚持原则,老百姓要罚,权势部门更要罚;其次,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对一些“最牛公车”,要坚决予以曝光,让特权勾兑无处遁形。
再次,公权机关应带头模范遵守法律。李斌教授认为,治理公车特权,公权机关应该加强自律,规范用车,不能让一些特殊号牌车辆成为“法外之地”。如此,交通治理才能持之以恒,才能道路通畅,民心顺畅。(记者 刘良恒、谭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