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上海自贸区
2013年08月23日 08:56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商务部发布消息称,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而对于上海自贸区建设所涉及到的相关制度,商务部表示,国务院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决定在试验区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和事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将在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后公布。(记者 沈玮青)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