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个税沦为“工薪阶层税” 建议按家庭征收
中新网9月1日电(李金磊)自2011年9月1日起,中国的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到今日刚好是新个税法实施两周年。多位财税专家近日在天和经济研究所举办的“瞻望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财税体制改革走向”的沙龙上表示,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工薪阶层税”,建议改按家庭征税,以降低工薪阶层的税负,同时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监管,实现真正的税负公平。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大树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的一些财税政策已经过时,居民和企业的税收负担较重,所以未来税收改革的走向应该是“减税”和“减负”。
王大树指出,现在个人所得税已经沦为“工薪阶层税”,也就说真正承受个税负担的主要是工薪阶层,而富人们则没有交多少税。
王大树建议,个人所得税应该改为按家庭征收,因为目前的个税除了“三险一金”外,缺乏教育、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专项扣除,改为按照家庭征收后,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的家庭,就应该少交税。
此外,王大树同时建议,个税还应该改为按年来征收。他指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按照个人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收入具有季节性,导致居民在收入提高的月份会被征收较高档次的个税税率,因此,按月征收改为按年征收,既能减轻居民的税负,又能减轻税务部门的工作压力。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财政系教授李香菊也表示,由于目前个税免征额未与物价挂钩,改为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更能体现公平,家庭的教育支出、赡养老人等支出都应该可以抵扣个税,而赡养残疾人、患病老人的家庭则应该可以抵扣更多。
北京久益华瑞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吴丽光指出,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现在大家普遍诟病的是,工薪阶层全都纳税,甚至发月饼都要交税,而好多富人反倒不纳税。实际上,很多富人通过聘请税务顾问进行税务筹划,从而达到少交税甚至合理避税的目的。例如在股权转让时,就完全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将规定的20%的税率降低到10%以内。
吴丽光表示,税法应该与时俱进进行改革,减轻工薪阶层的税负,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监管。从根本上来讲,税务部门应该与银行信息联网,所有个人的收入支出都能清楚看到,这在技术上也不是很困难的事情。希望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能够看到税收改革的推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