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签署北部湾海洋合作协议 海洋合作获新突破
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国家海洋局网站消息,10月13日,受国家海洋局委托,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代表中方与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朱范玉显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越南总理阮晋勇见证下,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关于开展北部湾海洋及岛屿环境综合管理合作研究的协议》(简称《协议》)。
该《协议》是根据中越两国政府于2011年10月签署的《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为落实2013年6月越南国家主席访华期间两国政府发表的联合声明,进一步发展两国友好合作关系,推动海上务实合作达成的合作协议,也是近年来中越签署的首个政府间海洋领域合作项目文件。
《协议》规定,双方将开展北部湾湾口内海洋环境管理及科学研究合作,增强对北部湾海域海洋环境与生态状况的了解,提高海洋环境的管理水平,为北部湾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及应对污染事故提供参考和技术支撑。双方将通过合作研究、举办学术研讨会以及交流培训等方式,加强在海洋生态保护方法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开展环境管理示范区建设,同时向两国民众普及海洋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公众海洋环保意识,更好地保护北部湾的环境与生态。
李克强总理13日与越南总理会谈时指出,中方愿与越方沿着海上、陆上、金融三条主线统筹推进合作,相互促进,实现互利共赢。《协议》的签署是中越双方维护稳定,促进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协议》的实施将进一步开启中越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之门,有利于南海的合作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