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重点提出改革税制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公报摘录】
●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财税改革
明确事权 改革税制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此次全会将财税问题单独放在一段,而不是像金融、企业改革等只是提了几句,摆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超出了过去历届全会。
从中可以看出几个亮点。其一,在财政的重要性上,摆在了很重要的位置,从治理国家的角度来考量,是一个新提法。
其二,公报提到了要建立科学的财税体制。什么叫科学的?这一方面要反映中国实际情况;一方面还要反映国际通行做法。
其三,提到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权力和责任要进行明确,并要有法制保障。
其四,全会讲到要做到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当前不少事权集中在地方政府,民生改革、教育改革、城乡一体化改革等任务繁重。但同时却没有相匹配的财权,一些基层政府甚至绝大多数财力都是靠转移支付。为此,现在就是要厘清事权和财权,做到有事做就有钱来保障。
公报是宏观的纲领性的,后续肯定会有系列政策出台。要做到事权与支出责任适应,势必涉及税改。当前,包括营改增政策的完善;房产税如何扩围;遗产税和资源税何时、如何开征;个人所得税如何修改,这些都还需要下一步予以明确。但总的来说,就是要实现财权部分下放,事权部分上移,达到一定的平衡。
职能转变
建设服务型政府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而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就是行政体制改革要解决的问题。
今年3月新一届政府履新以来,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撬动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截至目前,已分四批取消、下放了3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
在行政审批权下放的同时,政府监管、社会组织如何“配套”,才能规避“一收就死、一放就乱”困局,达到行政体制改革的理想状态——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
迟福林说,三中全会公报对此做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在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同时,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特别强调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而且提出科学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而宏观调控和政府治理,都是市场体系的两个最重要的“支点”。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蒋彦鑫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