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析国企红利上缴比例提高:倒逼国企加快改革
中新网11月22日电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提高国企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今日做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时指出,这有利于倒逼国有企业加快改革和发展步伐,有利于国家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正式发布。《决定》指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资料显示,2007年,央企率先恢复按比例上缴收益到财政部。2011年起,央企上缴比例改分四类,比例分别提高至15%、10%、5%和暂不上缴。2013年起,央企上缴比例改分五类,比例分别提高至20%、15%、10%、5%和暂不上缴。
对此,李锦指出,国企红利从2003年之前不交的,到2007年日子好过了,提出了上缴红利,此后是逐步上升的趋势。
李锦指出,上缴30%幅度是比较大的,将会对国有企业带来很大变化,一个是上缴红利是按照比例分类上缴,分类上缴,对于公益性的国企可能就上缴少,甚至不上缴都是可以的,像国家、粮食储备、公共交通,本身就是为公众服务的,上缴比较大的就是竞争性行业。
李锦表示,国有企业要转型升级,如果调整结构调整不过来就要退出,这是个必然趋势。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有利于形成倒逼机制,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步伐,有利于国家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意义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