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要小心“既得利益集团”阻挠改革(图)(3)
农村土地改革引发热议 小产权房能否流动存在困惑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针对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出了明确的改革方向。
《决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关于农村土地改革,支持和反对的声音都不绝于耳,对于下一步改革中有可能遇到的农民利益受损、国家粮食安全威胁、土地收益市场分配不公以及小产权房等历史遗留问题,应该如何解读《决定》中的改革新方向?下一步应该如何执行?更加现实和紧迫的问题都摆在了改革的面前。
《经济半小时》记者王小丫:那么在这个决定当中呢,就提出了这样的一段话,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有了这样一段话以后,但是我们看到,在前两天两部委对于这个小产权房的声明,给大家也带来了一些困惑,就是一方面大家拿了这一段话,另外一方面也拿着部委的对于小产权房的声明之后,不知道应该怎么解读,那面对现实的情况你如何来解读呢?
国务院发展中心研究员吴敬琏:那这个最后的决定,我想希望中央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很快地工作起来,碰到这样有争议的问题,由他们来解释中央的决定,由他们做出决断,针对我个人的意见呢,我认为这个土地产权的流动问题,是一定要解决的,当然这里就牵扯到好多原有的法律问题。土地所有权,其实是包含好多种权利,现在的叫产权概念,跟过去的所有权概念,有点不同。过去这个所有权概念,他是好像是说,就是任意处置甚至毁坏的权利,现在这种概念是产权,产权是一个附属词,是一组权利。最主要的部分就是用益权。就是通过使用取得收益的权利,这个用益权,也是可以买卖的。那现在呢,现在如果我们进一步改革,我就认为就是主要是用益权,给农民,农民是可以出让的,这个东西是可以出让的,是可以抵押的,可以交易的,可以流转的。
《经济半小时》记者王小丫:不是说有一个承包期,而是有一个永久的(用益权)。
吴敬琏:对,因为现在这个承包期,他转给了譬如说一个大农户,一个个体农户把这个承包期的使用权,转给了大农户,那承包到期了怎么办?这个就弄不清楚,他就不愿意投入了,越接近承包期就越不愿意投入。
《经济半小时》记者王小丫:确实是有这样的一些顾虑在。
吴敬琏:我看我们北京很多农民工,他们那个宅基地是空在那的,而且他永远可能也不会回去了,农村的宅基地,至于他们的子女更不可能回去了,在这种情况之下,这不是资源的浪费吗?如果能够流转,有一部分可能卖不出什么钱来,有一些可以变现,能够改善他在城里面的居住条件。
《经济半小时》记者王小丫:期待小产权房转正的人这个期望还是在的,但是目前来说,这个宅基地是违章建筑的,这个说法也是成立的。
吴敬琏:我们就是期望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很快建设起来,对这些重大的政策问题,他要做出裁决,否则就容易在这个过程中,发生歧义,而且发生一些矛盾。而且要跟有关部门协作,该改法律的改法律,该改行政法规的要改行政法规。还是要在法制的基础上,推进改革。
不仅是土地市场,改革的新一轮风潮也将会深入到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此时,已经进入耄耋之年的吴敬琏仍然希望,他能够守望中国的改革走得更深、更远。
《经济半小时》记者王小丫:大家现在读得非常仔细的,各行各业的都在解读,那么解读之后,最需要做的是什么?
吴敬琏:那就是执行了,所以要清醒的认识到,执行会有阻力和障碍,还会发生一些实际的困难,这些阻力和障碍,需要打破,那些实际的困难要大家共同想办法缓解,把它解决。
《经济半小时》记者王小丫:其实在执行的过程当中,还会遇到很多的困难,所以在仔细解读的过程当中,更为艰巨的挑战还在后面。
吴敬琏:对,它给了我们很大的希望,但是还是取决于能不能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