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征缴额差近千倍 征收标准因人而异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年的7月11日,“世界人口日”当天,浙江律师吴有水向全国31省财政、卫计部门申请公开当地上一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再然后,随着近期张艺谋超生事件,坊间称,张导要交出上亿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一词因此走进大家视野。
社会抚养费,2000年在中央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中被命名,被定义为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给予的必要经济制约”。2002年,原国家计生委发言人江亦曼解释说,“社会抚养费是超生者因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对社会进行的经济补偿。”
看似国家对于社会抚养费的认定是清晰的,但从律师吴有水开始的追问,人们却发现,这个与国家计划生育制度伴随30多年的处罚事项,在操作过程中,有着不少“说不清,理还乱”的问题。
7月到现在,四个月的时间,在社会公众的关注下,已经有24个省份公布了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缴总额,共计200.98亿元。公开的信息显示,2012年征缴最多的省份江西,超过33亿元,而最少的青海只有350万元,相差近千倍。
吴有水认为,这里面隐藏的问题就是征收标准不一,收多少“没人知道”,使得罚款成为地方征缴“超生抚养费”的主要目的。
吴有水:标准各省不一样,这是各省的经济发展不一样,那还可以理解,但是我说的标准不一致,是连一个县也不一致,就变成我们这个标准是因人而异了。
此外,此次申请信息公开的吴有水还告诉中国之声记者,公布的信息都是只顾面子,没有里子,也就是只有征缴总额,但没有另外非常重要的一项——具体的“资金去向”。
吴有水:我的希望就是全国各省都做一个答复,把这个社会抚养费的来龙去脉说说清楚,但是到截止目前,只有24个省提供了征收金额,还有7个省到现在连征收金额都没有提供。第二,这个钱究竟是怎么用的,他们的回答都是很笼统,说是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去使用的,其实是正因为它的使用去向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所以我才会提出这个质疑。
究竟用到哪里了?多省份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对此的解释是:社会抚养费用途,自己不掌握,由县级计生部门征收,归同级财政支配。但持续关注此事的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认为,失于监管,已经成为社会抚养费管理上的第一个漏洞。
韩志鹏:主要是没有独立核算,把这个钱收进来以后,放在资金大池子里就统筹使用,国家审计署到下面都基本上没有审计,从技术上来说,钱怎么用的,有没有截留,有没有挪用,这就很大一个漏洞。
从去年,这个24个省份一年超过200亿元社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猜想,计划生育制度在咱们国家实施了30多年,这30多年里面一共收了多少。
对此,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路劫华表示,社会抚养费为什么不来效仿三公经费也来晒晒太阳?
路劫华:国家有一个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应该根据新的形式上进行修订,从中央顶层设计来做好,应该有一个自下而上的探索,不同地区怎么样去操作办法和实施意见进行细化,可是这个细化应该是向社会透明的。
综合来看,包括吴有水在内的所有各方都并没有否认“社会抚养费”存在的必要。广州政协委员韩志鹏就表示,未来,这项收费也还有其存在的需要,但是如何完成其“补偿超生者多侵占的社会公共资源”的作用,韩志鹏表示,主管部门或许还需要系统考虑。
韩志鹏:地属二孩放开了,三孩、四孩这些我觉得也还是要规范,该收还是得收,合法合理的收,收了以后能不能用于帮助那些失独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独生子女家庭,这个应该考虑。(记者肖源 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