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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已起草“单独二胎”方案 有望明年上半年执行

2013年12月14日 12:5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制图/姜宣凭

  通过对全省15万育龄群众的抽样调查,目前已基本形成生育政策完善建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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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西都市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单独二胎”政策后,各地政策放开的时间表成为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人口大省四川将如何结合省情,执行“单独二胎”政策?昨天,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姚义贤表示,预计在明年上半年四川或将放开“单独二胎”政策。

  “单独二胎”什么时候在四川可以执行?明年初有希望实施吗 ? 能 给 我 们 一 个 时 间 表吗?……昨日上午,省人口计生委做客省政府官方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有关“单独二胎”政策何时能在四川放开的问题,成为网友最关注的话题。

  “单独二胎”何时放开?“最早明年上半年会实施”

  “我想按照我们目前的工作进程,最早是明年上半年会实施”,对于网友追问最多的问题,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姚义贤给出回答。通过对全省18个市、126个县的15万育龄群众进行的抽样调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立法后评估和听取各方建议意见,目前省人口计生委已基本形成了全省生育政策完善建议方案。

  “省人口计生委已提请省政府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纳入2014年立法计划”,姚义贤说,“由于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涉及到法规的修改,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实施。”他表示经省人大常委会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将依法组织实施。

  至于大家普遍关心的“单独二胎”政策对象界定的问题,姚义贤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尚未出台相关政策解释,“待省人大常委会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包括符合单独二胎政策的对象界定等方面的具体政策。”

  普遍二胎能否放开?“我省省情决定了现在不会放开生育二胎。”

  “单独二胎”的政策已经提出来了,在这项政策的背景下,四川能不能允许放开生育二胎呢?网友向姚义贤发问。姚义贤表示,短时间内不会放开生育二胎。“首先是中央的要求”,姚义贤介绍,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一个长期逐步的过程。其次姚义贤称,我省省情决定了现在不会放开生育二胎。“‘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指标就是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赶上全国当年水平。四川作为人口大省,‘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的基本省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因素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瓶颈约束依然存在。”同时姚义贤指出,四川是全国生育政策执行最严的六个省区之一,生育反弹压力巨大。如果现阶段就实施普遍二胎政策,短期内将引起全省出生人口大幅波动,出现较严重的出生堆积,给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很大的压力。专家观点

  四川长期低生育率“单独二胎”可行

  △人口形势我省总和生育率保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

  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我省少生人口4000多万,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转变为“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但目前我省总和生育率为1.72左右,满足人口更替水平的生育率应该为2.1。”姚义贤表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总和生育率保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具备适度完善生育政策的现实基础,“如果总和生育率长期低于2.1的人口更替水平,将不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人口结构我省老年人口比重高于全国同期水平

  其次,日益突出的人口结构性问题也需要四川“单独二胎”政策放开的步伐快马加鞭,“全省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由2010年72.08%降至2012年的7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两个百分点;全省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由2010 年 10.95% 攀升至 2012 年11.80%,高于全国同期水平2.4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也偏离102-107的正常值域,“2012年是109,2011年是111。”

  △家庭规模我省户均2.95人比第五次人口普查少0.37人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省户均2.9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2人减少0.37人,独生子女家庭达1107万户。家庭规模持续缩减,弱化了家庭养老功能,应对社会风险能力日趋降低,姚义贤表示,“单独二胎”政策的放开有助于缓解这些问题。热点关注

  政策落地前怀孕,政策执行后出生

  “超孕”生育 仍属违法违规

  很多网友也关心,“政策落地前怀孕,政策执行后孩子出生怎么办?”对于这样赶超在政策放开前怀孕的“超孕”情况,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处长赵永红解释,“单独二胎”政策正式实施前,不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怀孕和生育的行为都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的生育。

  赵永红提醒,符合单独二胎政策的夫妇应当在省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修订《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作出相关规定后,再根据各自家庭、年龄及健康等情况依法申请再生育。

  此外赵永红表示,对于实施“单独二胎”政策之后,如何加大对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省人口计生委已在着手进行研究,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后发布实施。延伸关注已起草建议方案“单独两孩”尽快出台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刘春梅)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姚义贤表示,目前省人口计生委已起草了建议方案,基本形成全省生育政策完善建议方案。

  姚义贤说,涉及法规修改有严格的法定程序。目前省人口计生委已提请省政府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纳入2014年立法计划,接下来将加强汇报协调,加快政策完善进程,力争单独两孩政策尽快出台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对象界定的问题,国家卫计委尚未出台相关政策解释。

  姚义贤说,待省人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包括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对象界定等方面的具体政策。

  实施“单独二胎”将严防生育反弹

  单独二胎放开,会不会造成人口爆炸?新增人口会不会致使各类资源的紧张?网友“柏拉图”提出了他十分担心的问题。“严防生育大幅反弹,化解生育短期堆积,”姚义贤称,计划生育部门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将切实避免因实施“单独二胎”生育政策而可能出现的各种现实风险。

  姚义贤强调,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严防生育大幅反弹,就是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继续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二是要化解生育短期堆积,”姚义贤指出,未来我省将加强统筹规划和宣传引导,平抑出生结构性波动。符合“单独二胎”自愿不生仍将享受奖励

  今年1月1日起,我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标准提高为每对夫妇每年不低于120元。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自愿不再生育的家庭,将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家庭的奖励政策。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经过批准再生育的,应在领取生育证时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批准次月起,停止享受有关的奖励和优待。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媛莉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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