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三类政府债务系最大范围计算 不能简单相加
中新网12月31日电 中国日前公布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审计署科研所所长崔振龙今日做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时表示,本次审计得出的数据非常真实可靠,将政府性债务分为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这三类,属最大范围计算政府债务,三类债务绝不能简单相加。
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88.6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256.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504.56亿。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为10.89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
审计公告显示,本次审计首先在审计范围上实现了全覆盖,把五级政府所有的、能够构成政府债务的部门、单位、项目全部纳入审计范围,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得出审计结果。崔振龙表示:“这个数字不是一个浮空的数据,每一项都有根源,都有数据这样支撑出来的结果,我认为这样的数据是非常可靠的,是基于全面审计的结果,这是有别于抽样推算,可以作为标准答案去检验有关的研究报告的准确程度。”
此外,本次审计公告将政府性债务分为三类: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后两类债务均应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属政府或有债务。有些媒体表示政府债务应为三者之和,超过30万亿。崔振龙对此表示,按照以上三种分类对政府债务的审计,对政府债务的计算是一个最大范围的,绝对不能简单相加。
谈及本次政府性债务规模,崔振龙表示,本次公布的审计结果跟有关媒体及专家预测之间存在区别。媒体自身并无猜测,而是利用有关学者的猜测,而学者是基于在研究基础上一种测算。媒体并未报道学者以何种方法进行推算、依据何种基础得出结论,所以这种预测并不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