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纪委增设两个检查室 反腐继续“刮骨疗毒”
2013年,我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全年共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1879人,其中市厅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336人。今天,省纪检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山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及查办案件情况。
2013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步核实处置反映问题线索9922件,立查案件10890件,结案10879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1879人,其中市厅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336人。省纪检监察机关初核件数、立案件数、结案件数、处分人数,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6.33%、14.58%、14.29%、10.97%。这意味着,平均每天处分干部32名,平均每月处分市厅级干部两名。
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去年我省11个市的办案数量均有所增长,其中9个市的立案数同比增长超过10%,7个市的处分人数同比增长超过15%;市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总数同比增长31.43%,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总数同比增长20.03%。“2013年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坚决查处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省纪委常委荀志坚表示,去年我省严肃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全年共立查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316件。同时,还严肃查处了一批涉农、涉土,以及涉及政法机关、医疗、教育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通报称,目前,省纪委已经确定增设两个检查室,各市、县也将相应增设检查室,并充实办案队伍的力量。同时,要在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和严格执行分类处置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线索核查、函询、诫勉谈话力度,并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对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警示。同时,还将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与此同时,还将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公款吃喝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记者 要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