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设立国家公祭日是对和平的思考和生命的尊重
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传出消息,我国拟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拟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为何要设立国家公祭日?这一举措有何重大意义?记者昨晚第一时间专访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研究员。
朱成山介绍,针对南京大屠杀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从1994年开始,每年12月13日,江苏省暨南京市社会各界人士都会举行悼念仪式,包括拉响防空警报、撞响和平大钟、敬献花圈等等,不过仅仅限于地方性纪念仪式,其规模和影响仍有限。
“南京大屠杀不仅仅是南京一个城市的悲剧和灾难,还是中华民族的悲剧和灾难,是一场人类的浩劫。”朱成山认为,这段悲惨的历史不仅仅属于中国,而且属于整个世界,是人类文明之殇。南京之痛,是国家之痛,是民族之痛。通过设立国家公祭的形式悼念当年的遇难同胞,体现了对这段历史史实的尊重,能更好地教育青少年了解认识历史、传承历史,充分激发国人的爱国主义情怀,凝聚民族复兴的伟大力量。
国家公祭日也是一种国际惯例的纪念法则。朱成山举例说,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和广岛原子弹爆炸同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人类惨案,它们的纪念馆都是国家级的,而且每年举行国家公祭。12月7日是美国的国耻日,每年都会举行珍珠港事件的纪念活动。通过国家公祭的形式悼念在南京大屠杀中遇难的同胞,可以在更广阔范围内表达对死难者的哀悼,借此向世界表明中国人民牢记历史、捍卫和平的决心。
朱成山说,南京大屠杀历史证据充分,而且在战后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进行了审判,国际社会早有定论。近年来,不少专家学者的研究从宏观走向微观,新发现了一大批人证、物证,在很多学术问题上达成共识。然而,日本少数右翼分子说三道四,否认历史,美化侵略战争。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确定公祭日,表现了国家的意志,维护了历史的尊严,有力驳斥了日本右翼分子的无耻谰言。
“受难者的记忆应被尊重。”——这是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今年1月27日的国际大屠杀纪念日的致辞。今年是南京大屠杀同胞遇难77周年,明年将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在朱成山看来,南京是一座饱受创伤的城市,对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进行国家公祭,对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和遗属来说,是一个精神上的慰藉,对那些无辜逝去的生命来说,是一种慰灵,它体现了中华民族对于和平的思考和对生命的尊重。
设立国家公祭日,会给悼念活动带来哪些变化?朱成山透露,由于是国家公祭的活动,今后每年的12月13日,可能将有国家领导人到南京来参与悼念活动。此外,过去的祭奠往往采取的是民间形式,邀请的也是国际上友好人士,今后可能会邀请国外政要、前政要,驻华使节等参加活动,而且每年的活动都会受到法律的固化。“南京大屠杀是一份特殊的历史遗产,只有经历过并铭记如此苦难的民族,才能够坚定不移地走向复兴和辉煌。”(本报记者 肖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