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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长:用条例的方式进行税制改革有其弊端

2014年03月06日 09: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6日电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今日在回应“以条例形式来征税是否合法”的问题时指出,国务院用条例的方式进行税制改革,以及包括执行这些税制,是合法的。但是,这种方式有它的弊端,带来一些税收的随意性。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今日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副部长张少春就“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工作”的相关问题答问。

  楼继伟介绍,在1985年,全国人大六届三中全会给予授权,授权国务院在体制改革期间可以通过税收条例的形式,推进税制的改革。到目前为止,这个授权并没有收回。因此,国务院用条例的方式进行税制改革,以及包括执行这些税制,是合法的。

  楼继伟指出,这种方式有它的弊端,也有它的好处。好处是我们要比较快地建立起我们的税制,但是也有弊端,带来一些税收的随意性。比如有一些地方千方百计地向中央政府争取税收优惠,或者说随意减免税,这也都同不是税收法定原则相关。所以,人大逐渐收回了一些立法权。

  楼继伟表示,这次三中全会明确规定,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今后逐步这些税收条例要改成立法。比如你刚才问到的房地产税法,三中全会规定,加快立法进程,适时推进改革。立法就应该是全国人大的事情。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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