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副主任:深化国企改革应加快配套改革
中新社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陈康亮)全国政协委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9日在北京表示,深化国企改革有主客观两方面因素,在客观方面,不是国企自身能做到的,需要政府加快配套改革,实现各项改革的有机衔接,为深化国企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黄淑和指出,当前国企改革困难很多,比如国有企业大量富余人员的去向问题以及大批离退休职工的管理问题。“现在有些国有企业员工多达四五千人,企业想裁减人员必须考虑社会稳定的问题,对此应采取针对性的配套改革。”
针对下一步如何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问题,黄淑和表示,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非常有必要,而且应加大力度转变政府职能;政府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应对各种所有制经济实施一视同仁的管理。“将来的改革方向应该是一事一文、一权一责。有什么样的权力就要承担什么责任。”
黄淑和强调,权力和责任必须对等。“近来有言论称,要把安全生产监管放到国资委头上,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首先,于法不合,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暂行条例都不允许国资委作为出资人机构承担政府的管理职能;其次,也不符合‘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规定的职责,三定方案赋予国资委的职责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再次,国资委没有执法权,故而难以承担执法职能。”
黄淑和认为,未来行政体制改革还必须考虑进一步削减行政成本。“当前的行政成本过高,大量的人力、精力应付在文山会海,下一步行政体制改革,应在如何更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上做文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