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去年各级法院决定国家赔偿金额8735.2万元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中新网3月10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今日在回顾2013年主要工作时指出,2013年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045件,决定赔偿金额8735.2万元。
今日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周强指出,2013年,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2.1万件。妥善审理社会关注的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既依法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又支持地方改善环境、发展经济。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等工作,促进化解行政纠纷。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会同司法部出台加强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保障困难群众依法行使赔偿请求权。发布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确保国家赔偿程序公正透明。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045件,决定赔偿金额8735.2万元。
【编辑:刘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