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推司法改革新举措 减刑假释案件将开庭审理
3月10日下午3时,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图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新社发 金硕 摄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 郭金超)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0日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报告时要求,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开庭审理。
周强是在阐述“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时作出以上表述的。周强指出,要加大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力度,确保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公开公平公正。
在司法改革部分,周强还强调,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解决审判权运行中的行政化问题。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统一量刑标准。
2014年,中国法院司法改革的举措还包括,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完善申请再审和申诉立案受理制度,严格涉诉信访终结程序,积极开展网上信访、巡回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及东中部14个省区市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依法全部上网公布”也被写入今年司法改革的内容。
据知,2013年,中国法院加强监督指导和审判管理,加强了司法解释制定和清理工作,发布司法解释28件,充分发挥司法解释功能,促进改革发展,保障人民权益,推动社会进步。发布14个指导性案例,统一同类案件裁判标准。
去年,中国法院还加强了案件质量评查和审限管理,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严格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和程序,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为91.1%,二审后达到98.6%。(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