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平安与法治中国系今年首要任务
昨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2014年工作安排上,“积极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位列第一。两会前刚刚发生的昆明“3·01”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也被写入报告。周强表示,要严惩此类暴力恐怖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此同时,人民法院要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大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力度,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促进建设廉洁政治。
惩治犯罪
审结薄熙来刘志军案促反腐斗争深入开展
周强在报告中称,去年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5.4万件,判处罪犯115.8万人。依法严惩煽动分裂国家、暴力恐怖袭击等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计杀人、抢劫、绑架、爆炸、强奸、拐卖妇女儿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25万件,判处罪犯32.5万人。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加大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万件,判处罪犯3.1万人,其中包括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等一批大案要案,促进反腐斗争深入开展。
谈及2014年工作安排,周强首先表示,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昆明“3·01”暴力恐怖袭击群众等一切暴力恐怖犯罪,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严惩破坏军事设施等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大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促进建设廉洁政治。
保障人权
依法宣告825人无罪决定国家赔偿8700万
与惩治犯罪并行,保障人权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同样重要。周强指出,要“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周强介绍,去年各级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坚决果断的态度依法纠正“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等一批重大冤假错案,从错案中深刻汲取教训,强化证据审查,发挥庭审功能,与公安、检察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在国家赔偿方面,报告称去年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045件,决定赔偿金额8735.2万元。
【解读】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为纠正冤假错案,最高法采取了要求下级人民法院对疑似重大冤假错案要“一案一报”,确保逐案监督、全程监督等四项措施,并协调有关方面积极做好工作安置、户籍落实、身份恢复等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善后处置效果。为预防冤假错案,最高法要求坚持程序公正、审判公开和证据裁判、严格执行法定证明标准等原则。
对于国家赔偿,孙军工表示,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赔偿标准逐年提高,赔偿范围不断扩大。最高法将继续完善健全依法赔偿、依法补偿和社会救助的衔接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依法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就精神赔偿而言,最高法正在起草《关于在刑事赔偿案件中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适用规则。
司法公开
直播薄熙来案成经典判决书三年内全上网
司法公开是去年法院工作的一大亮点,周强表示,全面客观公开案件事实、定案证据以及诉辩观点、判决理由,会增进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彰显法治的文明和尊严。据他介绍,去年全国法院建成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各级法院直播案件庭审4.5万次,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多种媒体直播社会关注案件庭审情况,济南中院通过微博全程直播薄熙来案庭审情况,取得良好效果。
数据显示,最高人民法院去年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3858份,地方各级法院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64.6万份。同时,法院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开通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等,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开审判执行信息。
周强表示,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及东中部14个省区市法院的生效判决文书要依法全部上网公布,其他省区法院3年内全部实现这一目标。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开庭审理,并加大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力度,确保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公开公平公正。
【解读】孙军工表示,目前,各高级法院全部开通了政务微博,全国四级法院共有2544个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其中有2197个法院官方微博在新浪网微博发布厅上线。孙军工说,司法公开越主动、越客观,独立行使审判权才越有保障;反之,再公正的审判也可能因为信息传递不及时,而被媒体所诟病,而被舆论所谴责。
司法改革
解决审判权“行政化”试点人财物统一管理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后,司法改革被寄予厚望。周强表示,《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今年将制定、实施,要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解决审判权运行中的行政化问题。同时认真研究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方案,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和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
【解读】孙军工表示,审判权运行中的行政化具体表现是:判审分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判工作内部层层审批;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个案请示报批等。上述情形会导致权责不明,错案责任追究难以落实,还会影响审级独立。因此,必须遵循司法规律,落实审判责任制,理顺审判权、审判管理权与审判监督权的关系。
孙军工称,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二是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委员会主要研究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推进完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或审判委员会直接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制度,建立审委会委员履职考评机制。三是明确四级法院职能定位,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确保审级独立。
■代表声音
从数量上看,冤假错案虽然不多,可一旦发生,就会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司法公信力也会跟着打折扣。对于已发生的错案,不能只是出现一起纠正一起,“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张立勇(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一些地方司法渠道不畅,使群众产生了“信访不信法”的心理。完善“诉访分离”和案件终结制度,推动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案件,使诉讼渠道更加畅通,距离“法治中国”才能更进一步。
——齐奇(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京华时报记者 孙思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