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打老虎”进入“防老虎”
在本次全国两会上,针对“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话题,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监察部牵头,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相关部门以及法律界专家学者,深入调研,比较分析国内外相关法律,在充分总结以往反腐败经验教训,研究反腐的有关政策和条例的基础上,将成熟的反腐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着手起草《反腐败法》草案。
把反腐政策上升为反腐法律,这一建议契合了广泛的民意期待,也得到两会代表委员的呼应。
近一年来,反腐是党和政府下力气最大的事情之一,也是社会最关注的热点之一。两会召开前夕,中国青年报曾对85名全国人大代表进行过一次调查,结果显示,近七成受访代表关注反腐,排在第一位。过去一年,在反腐交出的答卷上,全国4万多名公职人员受到政纪处分,其中1万多人被开除公职,112名重要官员落马。
腐败分子纷纷落马,既反映了党和政府反腐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成绩,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反腐形势的严峻。对当下反腐的高压态势,也不乏担心声音:这种自上而下、带有一定“指示性”色彩的反腐,能否持续下去?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所说:“我们反腐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如果要从根本上铲除、杜绝腐败,保证公权力依法行使,保证政府向人民负责的话,那就要深入到制度反腐。”
制订《反腐败法》,就是制度反腐的一大重要步骤。近年来,陆续有人大代表在全国两会上提出法制反腐的观点和立法建议。按照有关构想,该法要明确反腐败机构及职能划分,明确多项核心内容,包括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金融实名制度、公务员职业回避制度。这些制度设计,抓住了反腐的关键环节,如同扎起了三道具有刚性约束力的反腐“篱笆”,使腐败分子难以为所欲为、腐败行为难以遁形。比如,建立公务员职业回避制度,将对公务人员(特别是党政干部)的兼职、参与经商或接受任何雇佣和工作、离职后所从事的职业和接受馈赠的行为进行限制规定,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在灰色地带的发生。
政策与法律不同。政策是原则的、灵活的、可变的,而法律则是具体、刚性、稳定的。目前,我国有关惩治腐败的规定散落在《公务员法》等单行法律和党内规定以及大量反腐倡廉的政策性文件中。通过制定反腐败法,可将分散的、碎片式的法律法规变成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规定,将反腐工作完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同时也能明确权力的边界,增强公务人员对自己行使权力后果的预期性,对公务员群体也是一种保护。不妨说,政策反腐指向是“打老虎”,而制定专门的反腐败法则更立意于“防老虎”。(左中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