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观察:两高报告释放司法体制改革信息
3月10日下午3时,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图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新社发 金硕 摄
视频: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听取两高报告 来源:中央电视台
中新社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 傅艺明)“两高报告体现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11日在北京说。
当天,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进行最后一次小组讨论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0日所作的工作报告是当天讨论的主题。
“两高”报告是此次两会的一项“重头内容”,其中原因不仅在于这是周强履新、曹建明连任之后的首个工作报告,更是因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方案,两高报告能否释放出落实改革的信号,备受外界关注。
迟福林表示,“两高”报告体现了三项改革内容,即司法公开化、司法去行政化和司法去地方化,这三点也将成为未来司法改革的主要原则。
司法公开或是司法改革的切入点。周强在10日的报告中,用数字列举了最高法过去一年的司法公开举措,包括建成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各级法院直播案件庭审4.5万次;公布最高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3858份,地方各级法院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64.6万份等。
“它的意义不在于让百姓对法院进行‘围观’,而是通过公开倒逼公正,并以此提高法官的专业素养。”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说。
去行政化是改革的另一方面。朱征夫对中新社记者说,去行政化就是“尽量把法院的行政管理序列和审判序列分开,不然行政权和审判权分不开,审判权就容易被不正当干预”。
而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中,“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司法去地方化的具体体现。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对中新社记者表示,在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这是很实际的一项”。
10日的最高法工作报告中,周强提出,2014年将“认真研究”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方案。然而,有委员提出,这项改革与“两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有相悖之处,根据“改革于法有据”之原则,方案的落实尚待修法。
在学者看来,公开化、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构成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三个棱角”,核心是确保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以维护司法公正——在2012年发布的《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中,这一方针被正式确认为司法改革的“根本目标”。
可以预见,围绕司法公正,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将在2014年全面展开。而这对于中国整体层面的改革有更重要的意义。三中全会在政治层面的改革目标之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正是其中应有的内涵。司法改革的“破题”,显示通过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已成为顶层设计的共识。
当然,改革方案尚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性。例如有委员提出从去行政化考虑,应建立法官检察官分类管理制度,即只有一线办案者才能成为法官、检察官。相应地,司法系统中公务员考试与司法考试的“双重考试制度”也有合二为一的可能。此外,司法去地方化的方案也需要改革的进一步探索。
“至少下一步应尽快确定改革具体方案的时间表。”侯欣一对中新社记者说,“我个人希望改革来得越早越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