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代表团提交168件建议 近七成关注改革民生
全国“两会”接近尾声。南方日报记者分析了3日至9日广东代表团代表提交的168件建议,发现建议主题所集中的领域从高到低依次是深化改革、民生改善、转型升级、环境保护、“三农”、文化建设等。
广东代表们关注点最为集中的是深化改革,他们提出的此类建议有61件,包括:关于改革我国预算年度的建议;关于大力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建议;关于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建议;关于规范政府预算公开的建议;关于尽快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实施方案及明确进度表的建议;关于将人口安全纳入国家安全议题的建议;关于加强旅游执法机构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建议;关于完善我国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建议等。
民生改善领域向来是广东代表关注的重点,总数达到54件,仅次于深化改革。在此类建议中,较有代表性的建议为:关于科学防治出生缺陷,搭建全国互联互通宣传服务平台的建议;关于制定贫困地区危房改造计划,提高贫困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的建议;关于完善中央财政教育转移支付体制,进一步推进我省公共教育均等化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关于建立食品试吃制度的建议;关于将乙型肝炎抗病毒药物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建议;关于鼓励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强保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的建议等。
广东是排头兵,面临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在这一方面,广东代表们提出了28件建议。此类较有代表性的建议有:关于民营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政策的建议;关于发展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利用产业建议;关于政府支持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在珠三角地区开展通用航空经济示范区试点的建议;关于完善经济发展考评体系,增强转型升级正向激励的建议;关于加强电子网络管理,打造安全电商平台的建议;关于打造新型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大环境的建议等。
关注环境保护的建议为10件,形成了一个聚焦点,内容涉及大气、河流、土壤等不同的方面,包括:关于加快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的建议;关于加强河流流域环保立法的建议;关于减少生产和使用含氯物质,防止环境污染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的建议;关于积极推进土壤改良的建议。
截至8日,广东代表团代表共提出议案11件,其中包括:关于提请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议案;关于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时明确规定派驻基层监察室的议案;关于修改《人民银行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反腐败法》的议案;关于修改《法官法》的议案;关于在《刑法》中增加“非法强制拆迁罪”的议案;关于制定《反恐怖法》的议案;关于修改《证券法》的议案;关于修改《刑法》中有关儿童保护条例的议案;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议案;关于修改《刑法》惩治规划土地违法的议案。(特派记者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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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的
“来龙去脉”
代表提出议案
议案应有案由、案据和方案,一事一案,并使用统一印制的代表议案专用纸。代表提出法律案,最好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
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纳入议程
代表提出议案后,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将议案列入本次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专门委员会对大会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要进行研究分析,通过邀请领衔代表参加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代表意见。涉及需要先征求有关机关、组织意见的,应将议案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专门委员会在审议基础上,应当提出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审议结果的报告经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下一次代表大会会议。
建议与议案区别
与议案不同,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由代表一人提出,也可以由代表联名提出。根据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代表应当主要围绕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机关、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