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六成受访人大代表行使过询问或质询权
监督既是人大代表的重要权力,也是人大代表的重大职责。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CATI),对来自天津、湖北、江苏、广东、甘肃、和贵州6省的85名全国人大代表进行的独家调查显示,行使过询问或质询权(询问和质询是人大代表在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时所享有的法定权利——编者注)的受访代表占60%,40%受访代表没有行使过。
对于近年来人大监督作用的发挥情况,18.8%受访代表感到“非常好”,57.6%认为“比较好”。回答“一般”、“不好说”和“不太好”的受访代表分别占17.6%、4.8%和1.2%。没有代表表示“不好”。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天穆村党委书记穆祥友代表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所在地区人大监督效果比较理想,党政部门还是比较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的。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彭长城代表表示,近年来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情况有所改进,但是还需要继续加强。
贵州团一位农民人大代表则认为,当前人大代表监督作用发挥得不是很理想。他认为,这一方面是因为代表对“一府两院”的很多工作不太明白,另一方面是由于“集体有权,个人无权”。“代表们一起参加人代会的时候,对于‘一府两院’的工作还是可以提意见的,但平时不太好直接正面去提。”他说。
代表们怎么看“提反对意见”这件事?调查发现,87.1%受访代表认为这是“代表的神圣职责”。也有9.4%受访代表认为“可提可不提”,2.4%受访代表认为“最好不提”,1.1%受访代表有其他看法。
“如果报告的某些内容或其他代表的某些意见,与我了解的情况反差太大,我可能会提出反对。在摸不准的地方,如果别人不提意见,我可能也不会提。”上述农民代表说。
“作为人大代表,如果有不同意见当然应该表达。”徐州市眼病防治研究所所长李苏雁代表说,“全国那么多人口,只选举出我们这一部分人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去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我们应该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发挥作用和履行职责。”
彭长城代表认为,在会议和小组讨论中,人大代表如果在觉得哪里有疑问应该表达,如果话题是自己了解的领域,有不同意见应该提出。
本次全国两会上,如果有不同意见,代表们是否会提出?调查中,47.1%的受访代表表示“一定会”,43.5%的受访代表回答“可能会”,3.5%的受访代表回答“不会”,5.9%的受访代表表示“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