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祝作利辞去代表职务请求
据华商网报道,7月22日上午10时,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决定接受祝作利辞去人大代表职务请求。
由渭南市选出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因涉嫌违法违纪,本人提出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审查确认祝作利的代表资格终止。
2月19日,中央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祝作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月20日,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祝作利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2月27日,陕西省十一届政协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免去祝作利省政协副主席职务,撤销其省政协委员资格。
祝作利是中纪委今年以来通报被调查的第二名省部级官员,在他之前通报被调查的是海南省副省长冀文林。祝作利也是十八大以来第19位被调查的省部级官员。
祝作利简历
祝作利,1955年1月生,男,汉族,河南夏邑人,1973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程硕士,经济师。
曾在河南夏邑县刘娄中学当教师,在陕西省长安县郭杜公社新文大队劳动,在西安市混凝制品厂当工人。1978年4月至1982年1月在西北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曾任陕西省省直机关工委干事,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综合处干事、调研室主任、企业处处长,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省委副秘书长等职。
2006年2月至2008年2月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省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
2008年2月至2008年3月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省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2008年3月至2013年1月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省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2013年1月以后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省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2013年1月当选政协陕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
中共十八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中共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十一届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