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前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乎改革全局
决定民族前途命运的历史跨越
——从时代坐标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使命与挑战
秋天,总是充满收获和喜悦。
历史的指针走向又一个重要时刻——201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将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行进在现代化征程中的中国,到了关键一跃的历史节点: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2020年,还有6年;距离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2049年,还有35年。
这是决定民族命运的历史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中国共产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必须走依法治国之路,才能完成这一艰难但必须完成的历史使命!
改革开放:法治引领破障闯关
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伟大历程中,中国法治建设始终砥砺前行,一件件法律从无到有,把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铭刻在光辉的法典之上。
改革开放之初,引进外资任务紧迫,当《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颁布时,世界为之一震。我国外资立法逐渐完善,最终建立起以三个外资企业法为主干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之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宪法,改革成果和发展目标在最高效力的法律中得以确立。
二十一世纪初,我国加入WTO,国家在投资领域清理了2000多个法律文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国际规则对接,以法制化的方式进一步确立了改革开放的新优势。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说:“一直以来,我国法治探索既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又推动了改革开放,难度不亚于改革本身!”
回溯中国30多年改革开放和快速增长历程,法治建设始终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保驾护航——200多部现行有效法律、700多件行政法规、近9000件地方性法规……
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确立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一系列重要制度,夯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治根基。
改革开放越往深处发力,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就越显紧迫!当前,中国改革面临“啃硬骨头”、打破利益藩篱的严峻挑战,必须大刀阔斧,才能凝聚更大社会共识、调动更强社会合力。
今年9月29日,新一轮改革重要试验田“上海自贸区”迎来了成长的周岁;不久后,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全面深化改革一揽子方案也将实施一周年。
运行一年来,上海自贸区内企业新增1.4万家。“亮丽的成绩单”让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朱民打开了话匣子。他首先谈的不是经济而是法治,“在相关法律法规‘暂时调整’的保障下,自贸区的各项改革得到了市场和企业的认可。”
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自贸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自贸区改革更加注重法治思维。
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的制度建设总体状况有了很大的不同——以前很多方面没有法律,无法可依,需要边改边立,现在的情况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已经有法可依。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时强调,“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这次授权开创了司法领域进行“试验性立法”的先河。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如果要说前30多年的法治发展和当下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建设需求有什么不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说,“最大的不同在于,今天法治应成为政府与市场的‘平衡器’。”
李曙光认为,在政府与市场两者作用不可偏废的情况下,更需法治之脑去控制政府与市场之手,弥补它们的失灵现象。更重要的是,随着未来经济社会良性发展,法治将在中国市场经济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是最大的实践。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说,“从改革开放中走来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正面临全面实施的重大窗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