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前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乎改革全局(2)
全面小康:法治铸就公平正义
曾经的湖南省蓝山县毛俊村,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法外之地”:村霸横行、帮派林立、宗族势力各据一方。如今,用“国法村规”取代“江湖规矩”,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村民观念和村里风气发生了根本变化,成了让周边乡邻羡慕的平安、富裕的小康村。
由乱到治,在现任村支书廖仁旺看来,这是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的结果。这个村的变化是一个因“依法善治”而走向小康的时代缩影。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法治护航下,中国人迈向小康的步伐坚定而自信——
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国家根本法;2007年,物权法施行,对公、私财产权利作出法律规定;2011年,国务院颁布新拆迁条例,切实保护公民财产……
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越是临近,人民群众对依法保护公平正义的期待越是热切。
现实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屡禁不止……司法执法机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成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大期许。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维护公平正义的改革已在破题。今年9月,上海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中国首批289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接受任命。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真正实现权责一致,才能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使司法切实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
不止是司法保障层面,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都需要通过法律“落地”,照耀公平正义之光——教育、住房、养老等社会领域的权利获得更充分保护;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直接关系生命健康的权利能够更充分实现……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依法治国,人们不会只看制定了多少法律,更看你落实了多少。如果法律只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不落实到行动中,那就谈不上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全社会尊重法律、信仰法治、全民守法的共同价值追求——
改革开放带来了全社会法治意识觉醒,然而依然面临“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法与情”、“中国式权与法”等法治建设困境;依然面临着一方面埋怨别人不守法,另一方面自己却不自觉地违法;一方面渴望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利益,另一方面却担心法律限制自己自由。
良法善治并非遥不可及。近年来,我国成功依法治理酒驾就是力证。李林说:“这几年我国酒驾治理比较成功,法律一旦动真格,执法机关全面深入执法,公民发自内心重视,违法行为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人民追求安定、和谐、幸福生活的脚步一刻不曾停歇。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是小康社会的题中必有之义。
上海金山区枫泾镇“故事大王”唐秀芳,被当地群众称为“普法达人”,她非常善于总结农村中的真人真事,先后创作了一系列有关农村题材的法治故事。村民们都说,听唐秀芳讲故事,好比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记得牢、用得上。
张文显说:“小到文明出行,大到依法治国,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让“法治”成为全体中国人的最大公约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价值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