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去年审理暴恐、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超3万件
中新社广州2月11日电 (索有为 陈启任)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11日在广州举行,广东省高级法院院长郑鄂向大会作高院工作报告时称,广东全省法院去年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刑事犯罪一审案件3.23万件。
郑鄂称,去年广东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2.25万件,审结11.49万件;判处罪犯12.78万人,同比增长5.54%;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一审案件1.06万件。
此外,广东各级法院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一审案件1825件,判处罪犯1857人,同比分别增长21.18%和9.95%,其中包括审理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黄志光受贿案、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谢鹏飞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
报告显示,去年广东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1.99万件,法官人均结案98.47件,同比增长7.05%。反映审判质效的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96‰,同比下降1.22个千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65%,保持平稳态势;接待民众来访1.67万人次,连续七年递减。
报告称,广东各级法院服务外向型经济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审案件7089件,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案件2037件,审结海事海商一审案件1397件,妥善审理了一大批对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