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是质次价高
2015年02月28日 11:32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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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近日公布。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从近年来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是质次价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近日公布,将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近年来媒体多次曝光了政府采购领域的比如说豪华采购、天价采购、质量不高等问题,浇铸了社会对政府采购的质疑,相关负责人就表示说,为此条例做出了以下的规定,一是采购人应当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必要的时候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的供应商还有专家的意见。二是采购标准应当依据经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以及服务标准确定。三是除紧急的小额零星货物项目和有特殊要求的服务、工程项目以外,列入集中采购的项目目录,适合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应当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四是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该负责人还强调,此外,为积极回应采购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要求,《条例》对电子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和操作程序、评审报告以及确认时限、询问的答复时限等,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记者刘祎辰)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