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回眸
镜头里的一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回眸
回顾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一条鲜明的主线清晰可见,那就是紧密配合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开展系列重要活动,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结合,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见微知著。过去一年,有这样一组镜头,可以透过点滴细节捕捉到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立法、监督、联系代表等工作中,是如何在全面深改和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印刻下自己的足迹,将人民的意愿汇聚起来上升为国家的意志。
立法引领改革 监督推动发展
【镜头一】4月24日,随着张德江委员长一声响亮的“通过”!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完成了对已实施25年的环境保护法的首次大修。
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碧水蓝天是人民群众的普遍期盼。新环境保护法首次写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公益诉讼、按日计罚等制度,被舆论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一年间,从听取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节能减排深入开展,到全面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典治霾,在环境方面加强立法和监督,是人大工作中的一项“重头戏”;修改完善有着经济领域“小宪法”之称的预算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保险法等5部法律的个别条款进行一揽子“打包”修改,以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简政放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梁鹰感言:“现在立法已经远远超越建章立制,更重要的是它已成为凝聚改革共识、排除阻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利器。”
【镜头二】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表决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内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这是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行一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进一步扩展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决定。
一年来,通过授权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就设立国家宪法日作出决定……有专家评论,以立法形式对若干重大事项作出决定,使相关重要工作有法可依、于法有据,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开展,体现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开放的精神。
【镜头三】12月28日,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联组会议正在进行,常委会委员们就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到会应询。他是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以来到会应询的国务院最高级别的官员。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分别就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新农村建设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话题进行专题询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应询,在你问我答、你来我往之中实现监督机关与执行机关的互动。
监督工作和立法工作紧密结合也是一大特点,如安全生产法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都在去年进行。此外,专题调研、预算监督、跟踪监督等等,一系列组合拳让现阶段人大监督的力度和广度得到极大拓展,有力推动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立改废释并用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镜头四】8月25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首度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修改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关于提高立法质量的,要求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审议等机制,“应当将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等通过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广告法修订草案、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2014年四部法律草案二审稿再次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有效拓展了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极大地焕发了民众的参政热情和民主意识。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评价说,立法机关要在“兼听则明”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立法在平衡、调整、规范社会利益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
【镜头五】“现在北京是一周限制一天。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侵犯。”吴晓灵委员说。
王毅委员说:“过去本来限号行驶是一个临时的,结果很多家庭都是两辆车。”
“有关方面一定要慎重考虑,究竟源头治理重点应该放在哪里?”辜胜阻委员说。
……这是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分组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中关于“向地方授权限制机动车通行的条款”时热烈场景。
一年来,在草案审议前增加半天的集体阅读、增加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人数、鼓励委员积极发表意见……常委会会议上,抢话筒、争发言的现象越来越多,观点尖锐、交锋的场面频频出现,在这个过程中,法律草案得到充分审议,各方意见得以充分表达,出台的法律案才能经得起考验。
【镜头六】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民法通则、婚姻法个别条款的解释,明确了公民的“姓名权”。这是最高立法机关首次对民法领域的法律作立法解释。
立法解释是立法机关对某一法律规范进行解释,但此前使用不多。去年,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方式上可谓“全面开花”,综合运用制定、修改、解释、清理、备案审查等立改废释多种形式并举,尽量做到法律的衔接和统一,保证了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权力来自人民 制度与时俱进
【镜头七】9月5日,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
讲话深刻揭示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讲话有力凝聚起广大人民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信心和力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地方人大常委会学习总书记讲话时,大家一致表示,要进一步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镜头八】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试行)》,要求每位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1至3名所在选举单位的全国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和一线工人、农民代表。
这是继2013年每位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直接联系5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的制度实施之后,全国人大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举措。
一年下来,共有140名常委会委员通过走访、电话、微信群以及邀请代表参加专题调研、推荐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形式,与333名代表建立起日常联系和沟通。通过这种方式,群众的诉求和愿望得以直抵国家权力机关,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在国家权力机关更好地统一起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制度优势和功效进一步彰显。
【镜头九】5月8日至11日,在嘉兴市王店镇,湖州市妙西镇龙山村,在杭州市南星街道和小营巷,张德江委员长走进人大代表工作站,来到群众中间,仔细询问这里的乡镇人大工作情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来,县乡人大工作受到空前重视。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做好和老百姓打交道的“一线”工作,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意义非凡。(记者崔清新、陈菲、余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