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莹:腐败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要面对法律惩治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中新社发 陈文 摄
视频:傅莹:腐败案件问题非一日之寒 解决确要出重手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3月4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 蒋涛)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4日在北京指出,要充分利用国际法律和国际机制,使腐败分子无论逃到天涯海角也要面对法律的惩治。
傅莹是在当天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回答反腐相关提问时说这番话的。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雷霆反腐行动使一大批官员落马。傅莹说,这么多严重的腐败案件,“问题积累肯定是非一日之寒”,确实要出重手,要治标,也要治本,我们有句话叫“治标有效,才能治本有道”。
傅莹说,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角度,主要就是要从治本的角度加强反腐败的制度建设,构筑一个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的法治环境。
傅莹举例说,比如修改预算法,新的预算法已于1月1日开始实施,在修改中明确要求政府的所有收入都要纳入全口径预算,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加大了对贪污、贿赂的处罚力度,把向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行贿也纳入犯罪。
在对外合作方面,傅莹说,我们要努力构筑一个国际反腐败合作网络,中国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去年倡导在APEC、G20等框架内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此外,中国也在考虑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傅莹说,贪污分子、贪官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不敬畏法律,不遵守法律,心中无法,甚至是不懂法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党校讲话中明确提出,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所以,党员干部和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完)
专题:2015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