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 傅莹答记者问(全文)(2)
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谢谢。我关注的还是中国的反腐工作问题。我们知道,在过去两年多来很多“老虎”和“苍蝇”已经被打下了,外界认为中国的反腐工作只是在治标而已。我想知道的是,在实现反腐治标向治本转变的制度建立工作将会如何进一步推进?谢谢。
傅莹:我觉得联合早报看问题还是看得挺远的。确实,出现这么多严重的腐败案件,这些问题积累肯定是非一日之寒,所以要解决起来确实是要出重手,要治标,也要治本,我们有句话叫“治标有效才能治本有道”。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角度,主要就是要从治本的角度加强反腐败的制度建设,要构筑一个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的法治环境。
傅莹:比如我们修改预算法,新的预算法已经1月1日开始实施了,在修改过程中明确要求政府的所有收入都要纳入全口径预算,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也加大了对贪污、贿赂的处罚力度,比如把向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行贿也纳入犯罪。在对外合作当中,我们也努力要构筑一个国际反腐败的合作网络,比如说中国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去年中国倡导了在APEC、G20等框架内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另外,我们自己也在考虑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总的想法就是要充分利用国际法律和国际机制,使这些腐败分子无论逃到天涯海角也要面对法律的惩治。这些贪污分子、贪官,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不敬畏法律,不遵守法律,心中无法,甚至是不懂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校讲话中明确提出,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所以,我们党员干部和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谢谢。
成都商报记者:发言人您好,今年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已正式实施,环保部长也于目前正式上任,大气污染防治法也在修订过程中。这些都让民众对2015年如何治理雾霾充满了期待。实际上不仅是空气,土壤和水的污染也备受关注。请问发言人,您认为新环保法能解决这些问题吗?全国人大今年会有什么措施保障环保法的实施?谢谢。
傅莹:大家可能今天都注意到,近几天天气都比较好,今天早晨我拉开窗帘,看到蓝天白云,真是心里头充满了感动。但是我记得年轻的时候,在兵团劳动,每天都是蓝天白云,但是那时候好像就不怎么注意到,那时候好像每天惦记的就是怎么能吃饱饭。现在生活是改善了,我们国家可以说是以超快的速度进入工业化,同时我们也几乎是以超快的速度造成了我们环境的透支。现在环境问题已经成了社会上最关注的一个大事了,人民群众关心,党中央、国务院也高度重视,可以说这一段时间是出重手在治理环境问题。我们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四次审议,出台了新环保法,这个环保法被称之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是“有牙齿”的环保法,对污染是“零容忍”,而且惩治措施也是非常严格的。
傅莹:比如说对违法企业可以采取按日计罚,可以查封、扣押,甚至责令限产停产,甚至移送拘留,对监管失职的行政人员还可以做出行政问责。这样的一些规定是相当严格的。但是光有严格的法律是不够的,过去也是有法律的,就是执行得不够。我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制定这部法律的过程中,多次派执法检查的小组和团队到全国各地去检查,去调研,去看为什么这些法律条文得不到实施?为什么有法不依?所以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制定的这部法律,应该说,在目前为止,确实是考虑到了方方面面的情况,把我们看到的漏洞,能补的都把它补住,能堵的都把它堵住了。但是能不能执行下去,这真是要看大家能不能齐心协力了。
傅莹:刚才你提到新的环保部长,原来是我们人大代表,过两天环保部也有一个记者会,我觉得他们会比较详细地谈一下怎么去执行这部环保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也要承担起自己的监督职责,要及时跟进,及时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来,要求整改。
傅莹:环保法的执行过程中,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在环保法中为公众的参与和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专门新增了一个章节,集中规定信息公开和公益参与,要求政府、部门、企业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为公民个人、组织参与环境监督提供程序便利。
傅莹:环境保护法是一部综合的法律,仅有这部法是不够的,现在我们正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修改,一系列相关的法律都要“动大手术”。还有就是水污染防治法,今年我们要进行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在这个基础上,要开始修改。另外,土壤污染的问题也是相当突出的。在土壤污染的调研当中,我们发现这个问题更复杂,它是有很多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纠缠在一起的一个难题。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所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要下决心定一部法律专门针对解决土壤污染的问题。
傅莹:总之,这个问题不是那么简单的,也不是能够轻易解决的,但是决心是有的,而且无论是我们党、全国人大、人民政府、社会方方面面,大家的看法是非常一致的,希望大家能够齐心协力,从个人做起,从企业做起,从整个国家做起,能够尽快治理好环境,能够找回我们的蓝天白云。谢谢。
新华社、新华网记者:谢谢主持人,发言人好。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说法,说“改革要上路,立法要让路”,想请问一下,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应该怎样处理立法和改革的关系?谢谢。
傅莹:目前在中国,法律应该说是一个最热门的词了。我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样一个重要阶段,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承担着重要的职责,要使我们的各项立法工作与改革的决策相衔接,要使我们的重大改革能够于法有据。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推进改革,又要避免出现大的反复,避免出现大的失误,我们往往是需要去先行先试,需要去探索一些可以复制、可以推广的经验,在这个基础上去制定法律,再全面地推广,使我们的改革能够有序地向前推进。
傅莹:2月底刚刚开过一次常委会,作了一个很重要的决定,就是要在大兴区等33个地方暂停适用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两部法的一些相关规定,为什么?就是要推进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这个改革是为了农业现代化、城镇化的发展,为了让农民的权益在改革的过程当中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当然这个改革也不是没有底线的,底线就是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在这个改革过程中,实践证明可行的,将来就去修改法律,如果实践证明不那么可行的,不那么好的,还可以重新恢复适用这些法律的规定。这样的做法,比如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和其他一些地方的自贸试验区也是采取了这样的做法。所以我们讲,我们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什么是科学立法?科学立法就是要实事求是,不能拍脑袋做决策;民主立法就是要多听方方面面的意见,多吸取社会智慧。本质上讲,法律是对社会共识的凝结,所以我们制定的每一部法律都要切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反映人民的利益,要跟上社会前进的步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