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国企改革不可一“混”了之
中新社北京3月11日电(马化宇)“尽快出台细则,推进混改。”在全国人大代表、光明集团副总裁葛俊杰看来,加快出台有针对性、务实性、可操作性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办法是当务之急。
在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一改以往中央文件对于国企混改指导的表述,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变为“有序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和规范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
“积极”到“有序”,是态度向寻找方法的务实转变,表明了中国在国资国企改革这场“硬仗”中走得着实不易。
浙江物产集团董事长王挺革代表认为,目前单一的国有股权比例过高。针对国有全资公司股权体系的改革,混改抓住了“痛点”。
与王挺革代表一样,光明集团副总裁葛俊杰代表也感到,混合所有制运行的企业比国有独资企业在运行质量、效率、投资回报等方面更具优势。
混改给国资国企改革带来的利好,让部分地方认为只要融入混合所有制经济,国资国企改革就成功一半。部分地方改革方案中纷纷刮起“混改风”,为混改制定“时间表”、“任务指标”。
但这种“口号化”混改需要在“积极”到“有序”中明确方向。包括葛俊杰在内的众多“老国企”代表们认为,将依法改革全面落实到国资国企改革中,才能让国有企业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形成持久活力。
面对新一轮的国资国企改革,管理部门应当尽快梳理出可操作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办法,并厘清国资国企改革中的概念性细则,让开拓者无“后顾之忧”。
除了于法有据,上海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金代表认为,对于国资国企改革,要用市场化理念指挥大脑。“关键看持续营利能力,谁能保持市场经营价值增长,指挥权就给谁,企业要树立价值导向”。 (完)
专题:2015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