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驳涉华军贸报告:对军贸实施严格有效管理
中新社北京6月12日电 (郭君宇)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2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应询时表示,中国对军贸一直实施严格有效的管理。
有记者问,据报道,“小型武器调查”组织10日发表报告称,发现伊拉克、叙利亚武装人员使用中国产便携式防空导弹等武器,利比亚极端分子可能也已获得同类型导弹。此外,南苏丹等从中国购买武器的国家能否确保其武器库安全尚未可知。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对此洪磊表示,有关组织的报告是失实的。
他指出,中国不向非国家实体或受安理会武器禁运制裁的国家或地区出口军品;而且在军贸合作中要求接受国提供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并明确承诺未经中方许可不向第三方转让。中国对军贸一直实施严格有效的管理。
据了解,中国在军事装备出口政策上严格遵循以下三项原则:一是有助于接受国的正当防卫能力,二是不损害有关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三是不干涉接受国的内政。中国国防部发言人耿雁生曾表示,中国严格遵守联合国有关决议,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军品出口管制法规体系,武器出口都是合法的、负责任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