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成立天津港爆炸事故调查组 首次由公安部牵头
8月18日,812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遇难同胞“头七”,夜晚,一些民众来到泰达医院路口,自发追思遇难同胞。 中新社发 杨可佳 摄
8月18日,812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遇难同胞“头七”,夜晚,一些民众来到泰达医院路口,自发追思遇难同胞。 中新社发 杨可佳 摄
国务院决定成立由公安部牵头,有关部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参加的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并已全面开展调查工作。
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任组长。
调查组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
调查组将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给党和人民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近10年成立的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构成发现,这是首次由公安部牵头成立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此前的惯例多是国家安监总局作为牵头单位。
以往调查组工作 由安监总局牵头
天津爆炸事故是今年以来发生的第四起“特别重大事故”,此前有陕西咸阳“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及“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前3次事故(件)的国务院调查组组长均为国家安监总局主要领导成员。5月的两次事故调查组组长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6月沉船事件的调查组组长为杨栋梁。
据北青报记者了解,自2005年国家安监局升格为国家安监总局以来,特别重大事故的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组长基本都是国家安监总局主要领导成员。
2005年2月23日,国务院决定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李毅中是首任总局局长。升格当年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仍然频发,3月山西朔州细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7月新疆阜康神龙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8月广东兴宁大兴煤矿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等,国务院都曾成立事故调查组,其组长均为李毅中。
此后,这样的惯例得到延续,国家安监总局一直是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牵头单位,即使国家安监总局一把手不出面担任组长,也会由国家安监总局的一位副局长来担任。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事故后曾率队赴津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立即率工作组连夜赶赴天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安监总局“三定”(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国家安监总局首项职责是承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全称为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01年国务院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成立,协调解放军总参谋部和武警总部迅速调集部队参加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其主要职责之一。
8月16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赴事故现场时,杨栋梁陪同。8月17日晚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天津主持召开国务院工作组和天津抢险救援指挥部联席会议,杨栋梁也有参加。不过昨日,中央纪委官网宣布杨栋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危化品公共安全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
新华社的报道指出,确定公安部为调查组牵头单位,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
据北青报记者了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该履行的职责。其中第二款涉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而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九条规定,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公安机关负责危化品公共安全管理,国家安监总局负责综合安全监管,由公安部牵头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符合上述规定。
此前,公安部多以国务院调查组成员单位出现,如今年6月“东方之星”沉船事件调查组中公安部与交通部、水利部等一同为调查组成员。另外,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这次新华社并未像以前一样详细公布调查组的成员单位,只是模糊称“有关部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参加”。
文/本报记者 邹春霞 实习记者 王浩
专题:天津滨海新区发生剧烈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