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形成利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体制机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有利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公平竞争保障机制,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着力清除市场壁垒,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有序流动、平等交换。健全要素市场体系,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维护公平竞争。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优化政府服务。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围绕解决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地方税体系、增强地方发展能力、减轻企业负担等关键性问题,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财税制度。确立合理有序的财力格局,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改革和完善税费制度,完善财政可持续发展机制。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机制,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支持经济转型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丰富金融机构体系,健全金融市场体系,改革金融监管框架。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增强宏观政策协同性,更加注重扩大就业、稳定物价、调整结构、提高效益、防控风险、保护环境,更加注重引导市场行为和社会预期,为结构性改革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要强化规划战略导向作用,改进调控方式和丰富政策工具,完善政策制定和决策机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专题:2016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