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进一步加强政党协商,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司法公正,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反腐不能停步、不能放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铲除权力腐败的温床,让人民监督权力,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专题:2016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