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读”两高报告 中国司法改革“在路上”
3月13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中新社记者 金硕 摄
视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来源:央视新闻
中新社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 郭金超)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13日分别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年度述职报告。两份报告回顾2015年工作并对今年工作进行部署,数据详实、亮点频现,其中一些“大起”或“大落”的数据更引发瞩目。
同比增幅42.6%和43%:方便诉讼保民生
2015年最高法院受理案件、审结案件,比2014年分别上升42.6%和43%。
若将时间轴拉长,上述指标增幅愈为明显。2014年,最高法院受理、审结案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1.8%和1.7%;同样指标,2013年较2012年增幅分别为3.2%、1.6%。这样的增幅,在去年地方各级法院的工作上亦有体现。
立案难、诉讼难长期以来严重影响公众司法观感。全国法院于去年5月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以期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上述数据大幅提升意味着民众依法维权的“门槛”更低,亦意味着人民法院工作量的倍增。对此,最高法院报告如是回应:“把方便带给群众、把困难留在法院”。
同比增幅59.2%和51.8%:持续发力破解“民告官”难
去年各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4.1万件,审结19.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59.2%和51.8%。
“不立不裁”曾是中国“民告官”的“拦路虎”。去年,24年来首次大修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中国的“民告官”进入2.0时代。行政案件受理和审结实现“双增高”,体现出中国正持续发力,依法破除“民告官”阻碍。
上升的37%和31.3%:维护司法权威,敢于碰硬
截至2016年2月,中国各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67.3万件,执结381.6万件,分别上升37%和31.3%。
“执行难”关乎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人民法院通过采取完善网络查控体系,开展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加强信用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进行全面限制等诸多举措,矢志破解执行难。最高法院报告亦宣示: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敢于碰硬,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不论是什么人,坚决依法制裁。
由4459人到6人: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2015年,中国检察机关持续监督各级政法机关清理久押不决案件,2013年核查出的羁押3年以上未结案的4459人下降到6人。
“以押代审”“重实体、轻程序”等导致的超期羁押,严重损害诉讼参与人权益,损伤司法公信力。上述超期羁押人数,由四位数到个位数的“断崖式”缩减,对应的是诉讼参与人权益保护的大幅提升,此举亦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打造阳光司法。
20天缩至6天内:诉讼效率大幅提升
2015年,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在沈阳等18个城市212个检察院开展试点,相关适用的轻微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6天以内。
实践中公众之所以“畏讼”,与案件久拖不决导致的成本增加不无关系。与此同时,大量轻微刑事案件进入普通司法程序却浪费本已短缺的司法资源。相关试点的开展,不仅有助于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升诉讼效率,亦有望探索更好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大起”的数据背后是公众办事难度“大落”,“大落”数据的背后则是公众权益维护的“大起”。从上述数据起落中,或可得窥中国司法改革的进程。(完)
专题:2016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