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明: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 出租汽车行业暴利不可能
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新社记者 安源 摄
刘小明:出租车“份子钱”模式需改进优化 来源:央视网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今日上午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央广网记者:我的问题和份子钱有关。我们在平时采访当中听到很多司机会吐槽,说他们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想的就是今天又欠企业多少份子钱,是100还是200。现在有了网约车之后,他们的竞争压力更大,而且收入也有所下降。刚才杨部长谈到这次改革会触及到份子钱这块,办法是企业、协会和我们的师傅能够坐下来和平协商,但是师傅们的反映是他们相对于企业来讲是弱势群体,最后的谈判结果是不了了之。所以我的问题是,这次改革有没有可能真的会让师傅们的份子钱有所减少,为他们能够减轻一些负担?
刘小明:您提得这个问题是出租汽车改革的一个难点,也是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但是我想说,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因为份子钱是我们通俗的叫法,准确地说应该是经营的承包费,或者是劳动定额。它是指在承包经营的模式下,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的有关费用,也就是类似于当时在农村改革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家都知道,改革开放初期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多劳多得,这是整个分配制度中一个基本的制度。
刘小明:叫“份子钱”也好,或者叫“经营承包费”也好,各个地方虽然标准、项目有所不同,但是整体上来说,它包含了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企业管理的成本、税金、利润,还有一些是刚才所说的经营权、使用费的分摊。在这方面,份子钱在我国整个出租汽车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一些老出租车司机,对这个是非常认同的。但问题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管理方式没有让它真正与时俱进,特别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有一些企业以包代管、旱涝保收、管理方式简单粗放,导致劳资关系紧张,企业利益固化。在这个过程中,也导致了业内甚至是很多学者对这种方式的诟病。从我介绍的这段过程大家可以看出,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是一种管理模式。当然,这种模式需要改进,需要进一步优化。
刘小明:怎么进行优化?我想各个地方都用了不同的方式和方法,也探讨了很多的经验,比如有些城市采用了员工制的方式,就像上班一样,上班把车开走,运营完了交回来,这是员工制方法。还有一种方法是我们在这次改革中明确提出来的,要采用一种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行业协会、企业、驾驶员、工会组织协商。您刚才提问时讲到司机是一个弱势群体,和企业坐下来谈判时哪说得过企业?所以在这当中工会要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实三方更重要的一个是工会,一个是企业的行业协会,还有一个是政府。政府就是在里面调控企业是否有暴利,或者是很高的利润,从现在看,出租汽车行业暴利是不可能的,但是有些地方可能利润偏高,这是需要改进的地方。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会、行业协会分别代表不同利益,政府在里面更多地起调控、调整的作用。这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也能更好地维护驾驶员的利益。
刘小明:在这次改革的过程中,我们特别强调和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把企业和驾驶员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的运营情况结合起来,每一单怎么分成,超过多少单怎么分,来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使行业进入良性循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具备了这样的条件。有些城市也在这方面做了更多探讨,比如北京的首汽约车,现在采用全部公车公营的模式,平常只收取相应的信息服务费,全部的营运收入都归到企业,企业和驾驶员再有相应的劳动合同关系和分成,就是根据运营多少确定分成比例,首汽约车做了很好的探索,现在已经有1500多辆车了,还在发展。但因为他们的量很小,广告也做得不是很充分,不像平台企业的广告做得那么充分。但是大家可以体验一下,也可以了解一下他们的实际情况,因为这些车实际的运营,驾驶员满意,企业也满意,乘客会体验到他们的服务是很好的。当然,新的一些业态也并不是做慈善的,大家注意到绝大部分网约车是按照总营收的20%以上来收取费用,大家可以算一算,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比例。谢谢。(根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
专题:2016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