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办:提高药品质量疗效 整顿流通秩序促价格透明
中新网1月25日电 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25日表示,《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在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在流通环节重点整顿流通秩序改革完善流通体制、在使用环节改革调整利益驱动机制,使药品回归治病本源。
近期,国务院将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5日举行吹风会,介绍《若干意见》相关情况。
王贺胜指出,药品领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重要一环,是加快建设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核心任务。 深化医改以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药品领域改革逐步深化,有效保证了药品供应,逐步降低了药品价格,群众用药负担有所减轻。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国药品行业“多小散乱差”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国务院医改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近期将印发执行。
他介绍说,《若干意见》涉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是药品领域全链条、全流程的重大改革政策。《若干意见》对于提高我国药品研发和创新能力、提高药品质量疗效、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保障药品生产供应、促进合理用药、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全社会医药费用负担,以及促进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若干意见》指出,在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一是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优化审评审批程序,推进信息公开。二是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给予政策支持。三是有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鼓励新药研发。四是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加大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落后企业退出。六是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保障药品有效供应。
《若干意见》要求,在流通环节重点整顿流通秩序,改革完善流通体制。一是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健全城乡药品流通网络。二是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三是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四是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处罚。五是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企业、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六是建立药品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促进价格信息透明。七是积极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的优势和作用,方便群众用药。
《若干意见》强调,在使用环节要改革调整利益驱动机制,使药品回归治病本源。一是公立医院要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强化药物使用监管,促进合理用药。二是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三是强化医保规范行为和控制费用的作用,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使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疗行为。四是积极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