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学者:十九大报告涉港澳论述释放三信号
【聚焦十九大】(十九大观察)内地学者:十九大报告涉港澳论述释放三信号
中新社北京10月18日电 题:内地学者:十九大报告涉港澳论述释放三信号
中新社记者 陈小愿 张晓曦
多位内地学者18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共十九大报告涉港澳论述在坚持“一国两制”基础上有新概括、新要求,至少释放三大信号。
信号一:强调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结合防止“一国两制”实践偏离主线
习近平18日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共十九大作报告时表示,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指出,全面管治权在2014年6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中首次提出。中央对港澳的全面管治权是基于主权,在十九大报告中加以强调,也是针对那些试图削弱、挑战甚至排斥中央管治权的错误言行。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晓兵指出,全面管治权是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中央的宪制责任。把全面管治权和高度自治权结合起来,才能防止“一国两制”实践偏离主线。
中国人民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齐鹏飞认为,十九大报告将中央全面管治权写入,将其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信号二:强调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促进特区形成良好宪制秩序
十九大报告指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相比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强调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李晓兵认为,这是强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宪法在特别行政区的效力也要得到落实。今后在港澳要强调把宪法和基本法共同作为宪制基础,而且要通过实践推动特区形成良性的宪制秩序,即在宪法和基本法共同发挥作用的情况下,中央全面管治权和香港的高度自治权也形成良性互动。
邹平学认为,宪法是国家治理体系中最高的根本准则,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一国两制”也是根据宪法来实施的。基本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要保证基本法的实施,需要从落实和依照宪法的角度进行。
信号三:强调全面推进内地与港澳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
李晓兵认为,港澳和内地的融合发展已到了新的发展阶段,目前内地在经济发展等方面达到新层次,有更多条件来整合各方面力量,以实现更高层次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都被纳入新一轮国家发展战略,就是要促进港澳与内地更好地共同发展。
邹平学则表示,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制定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能够促进港澳与内地共同发展,共同为民族复兴的目标奋斗。(完)
专题:中共十九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