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两会民盟中央提案摘选
1.关于推进高等教育评价改革,破除“五唯”顽疾的提案
摘要: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强调,要“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评价体系”。构建科学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对于提升我国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高教评价体系急需解决三方面问题:管办评分离不到位,教育评价成为政府工具化的手段和高校的负担;“五唯”问题突出,价值取向异化严重;教育评价缺乏中国特色和高校个性。为此,建议:1.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台高教评价的法律法规。2.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破除“五唯”价值导向。3.聚焦评价的重心,推进高等教育的治理。4.加强有效互动,引导评价与管理相互促进。5.强化分类评价,突出个性和特色。
2.关于加快推进人脸识别技术监管立法的提案
摘要:“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从刑侦到移动支付、智能家居再到娱乐类APP,在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快速发展的大趋势下,人脸识别技术迅速广泛应用,搭建起确认由本人亲自实施的验证环境,有效解决电子支付、网络交易、网络申请公共服务等身份安全问题。但同时,人脸识别技术作为不需要个体主观同意就能采集生物特征信息的新型人机交互技术,引发了一系列问题:1.人脸识别的风险溢出问题。2.人脸识别技术的权界问题。为此,建议:1.建立行业准入和分级管理制度。2.推进建设人脸识别技术国家标准。3.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积极作用。
3.关于深化国际科技合作,加快科技人才全球化发展的提案
摘要: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要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要加快国内人才培养,使更多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中美科技脱钩叠加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使得世界各国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基础受到严重冲击。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加速演进,各国科技博弈愈加激烈。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迫切需要系统研判我国国际科技和人才交流合作所面临的挑战,为吸引全球创新资源和发展全球伙伴关系创造良好体制机制与政策环境。当前我国国际科技和人才交流合作面临严峻挑战。一是新形势下欧美对华科技遏制不断加强。二是后疫情时期传统国际科技人才交流合作模式受挫。三是国际合作的信任基础受到冲击,安全逻辑盖过效率逻辑。为此,建议:1.转变和优化新时期科技合作布局与战略。2.支持鼓励民间组织和企业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3.发挥我国创新基础设施的优势,明确开展国际合作的具体科技领域。4.把科技合作放在国际合作的中心,加强国际科技合作领域的智库网络建设。
4.关于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促进科技创新的提案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服务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市场需求、社会期待相比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从行业发展看,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质量和效益亟待跃升;从人员结构看,高层次人才数量偏少,具有较高业务水平、较强业务经验的从业人员匮乏;从行业秩序看,无资质代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了行业整体形象;从行业监管看,“互联网+”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对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带来新挑战。为此,建议:1.大力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顶层设计。2.深化“蓝天”专项整治行动。3.积极推进行业高质量协调发展举措落地。4.研究制定“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相关政策举措。5.大力培养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6.研究制定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行动计划。
5.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支撑科技自立自强的提案
摘要: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并把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作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的重要内容。会议对科技创新专章部署,放在规划任务的首位,凸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科技创新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受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我国科技创新型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比如科技创新型引领性企业数量少,且引领效果不明显;创新意识缺失,科技创新型人才匮乏;资金瓶颈日益凸显,金融服务明显不到位;企业对自主创新的战略思考不足;科技成果转化与企业需求之间衔接渠道不顺畅、创业创新平台少且质量不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健康成长和进一步发展。为此,建议:1.加大力度,引进、留住、培育优秀的科技人才,打造属于企业自己的优秀科技创新人才队伍。2.不断加快体制创新步伐,努力加强和完善企业科技管理体系。3.不断更新企业文化建设,努力创建科技创新型企业文化新格局。4.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树立科技创新企业典型。5.搭建科技创新大平台,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6.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力度,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7.支持中小企业扩展融资渠道,加快推进上市进度。
6.关于加强长城生态文化建设的提案
摘要:长城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离不开良好的长城外部生态环境。长城周边的生态环境,包括由文化遗产资源、自然景观资源和人类聚落资源整合而成的经济生态、社会生态、自然生态、人文生态和景观生态五大生态环境系统。建设长城生态文化带,需要保持这五大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与协调性。目前,长城生态文化建设已取得一定进展,如颁布了《长城保护条例》《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出台了《长城“四有”工作指导意见》《长城保护维修工作指导意见》,推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长城红叶生态文化节、长城打铁花等文化旅游项目,但仍存在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一是绿化是难题。二是缺乏科学的文化生态管理理念。三是管理机制与协调机制不到位。四是相关法规有待完善。为此,建议:1.树立长城生态环境管理新理念。2.完善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建立多方协调机制。3.制定五大生态发展规划。4.建设长城生态环境数据库和虚拟现实博物馆,设置生态环境监测指标体系。5.建立长城文化遗产价值评估指标体系。6.修订《长城保护条例》。
7.关于加强华侨文化遗产保护,巩固海内外联系纽带的提案
摘要:华侨文化遗产作为反映华侨历史的文化载体,是连接海外侨胞和祖(籍)国历史文化的天然纽带。加强华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有助于提升华侨华人的文化认同和对家乡的亲近感、归属感,凝聚华侨华人支持祖国建设的向心力。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华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保护和利用华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挖掘和研究不够,保护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开发利用意识不强,未能发挥中外交流重要平台作用。三是华侨文化遗产的文化交流和情感纽带作用有待发挥。为此,建议:1.开展全面普查,建立华侨文化遗产数字化档案。2.推进华侨文化交流重要平台建设。3.发挥华侨文化遗产的窗口和桥梁作用,增强华侨华人新生代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8.关于加强食品掺假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提案
摘要: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食品安全热点事件显著减少,但新的以欺诈、非法添加为代表的食品掺假问题不容忽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2019年食品安全领域十大典型案例显示,食品掺假事件比例有所增加,食品真实性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随着现阶段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不断涌现,食品产业链不断延伸,食品供应链日趋国际化,食品掺假事件的负面影响巨大。因此,加强和完善食品掺假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推进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长效治理的重要内容。为此,建议:1.加强诚信体系建设。2.加强食品掺假防控区域联动协作。3.构建全国重点食品掺假数据库系统,实现食品掺假信息共享。4.完善食品法规及标准,继续加大对食品掺假的执法力度。5.提升食品掺假检测技术水平。6.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科普工作力度。
9.关于将儿童福利优先发展确定为国家战略的提案
摘要:“儿童的今天就是国家的明天”。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儿童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不断下降。加大对儿童的福利投入,将儿童福利优先发展确定为国家战略,是基于我国当前的现实国情必须作出的理性选择,对于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深远意义。目前,我国各项儿童福利的供给分散在不同内容的福利供给制度之中,如社保、低保、医保、残疾人服务和教育等,基本上没有独立的儿童福利制度;现有的儿童福利内容主要是救助型的,儿童津贴项目稀少;人大、政府和社会团体设置了一系列面向儿童的工作机构,但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层面仍未建立专职负责规划和指导儿童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此,建议:1.树立积极的、发展型的儿童福利理念。2.推进建立独立的儿童福利部门,单列经费预算。3.制定专门的儿童福利法和儿童保护法。4.重视和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儿童福利制度建设。
10.关于加强应对数字时代老年群体边缘化问题的提案
摘要: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且持续加重,65岁以上老年人口接近全国人口的15%。老年群体因无法跟上社会数字化的快速步伐,逐渐被数字时代边缘化,成为“新文盲”“数字孤儿”,衍生出一系列社会问题。主要体现在:1.数字治理:老年人受阻于数字屏幕。2.数字生活:老年人生活便利程度不增反减。3.数字诈骗:加剧老年人科技恐惧。技术的发展不应以牺牲老年人的需求为代价,努力缩减“数字鸿沟”是当务之急。为此,建议:1.民生类信息化工程应当有托底预案,暂时保留一定比例的传统渠道。2.增加科技便利性,各种智能应用在使用步骤、操作提示等方面应照顾到老年人的习惯和感受。3.严守网络诈骗方面的监管底线,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犯罪行为,同时提高老年人对违法犯罪活动的辨识能力和防范能力。
11.关于提升社区应急能力,筑牢生命安全“前沿阵地”的提案
摘要: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突发事件预警、减缓、处置和恢复的关键环节,其防灾应急功能的强弱直接影响公共安全。去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的显著成绩,充分彰显了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优势和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但从社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来看,仍存在一些短板:在应急理念上重处置而轻预防,在应急机制上重行政而轻自治,在应急预案上重形式而轻演练,在应急信息上重责任而轻共享,在应急队伍上重使用而轻培养,在应急资源上重分配而轻整合。为此,建议:1.提升社区应急协同能力。2.提升社区应急信息处理能力。3.提升社区应急物资保障能力。4.提升社区应急响应能力。5.提升社区应急人才保障能力。6.提升社区应急主观认知能力。
12.关于加快构建全民健身发展多方路径的提案
摘要: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长期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站在实现民族复兴、增进人民福祉的高度,大力推行健康中国建设和体育强国建设,开启健康中国建设新局面,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不断夯实健康之基。然而,我国目前在全民健身方面仍然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区域体育资源发展存在不平衡现象,政府相关部门全面统筹不足。二是地方群众身边的体育赛事资源,管理和运行主体单一,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各自为政”,沟通交流不畅。三是基层体育组织自身发展不足,科学有效组织普通群众开展多种形式健身活动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公众参与体育活动的规则意识淡薄。四是新闻媒体在宣传群众身边的体育文化时,导向性不足。为此,建议:1.将公共体育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引入政府行政成绩考核。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改变地方群众身边体育赛事的管理和运行主体单一现状。3.建设基层体育组织服务人员培养体系,构建基层体育专业指导人才培养良性循环机制。4.加强新闻媒体的积极正向引导,讲好群众身边的体育文化故事。
13.关于构建国家生殖安全体系的提案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变化,我国居民生殖力呈显著下降态势。20世纪80年代末期,适龄人群不孕不育发生率约为2%~5%,而近年来平均发生率上升到12%~15%,即每8对夫妇中就有一对罹患不孕不育。2018年,我国人口出生率仅为10.94‰,创21世纪新低。这种人口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的状况,势必加剧我国人口矛盾,加重老龄化带给社会的赡养负担,使人产生“未富先老”的隐忧。生殖医学的发展为广大不育家庭带来福音,然而我国现阶段的生殖医学能力建设特别是辅助生殖技术与服务供给,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一是重视不足。二是生殖医学技术发展不均衡。三是生殖医学体系配套不健全,优质服务供给能力严重不足。生殖医学能力建设关系到健康中国建设和国家人口战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必须从战略高度予以重视,综合施策,构建国家生殖健康安全体系,提升我国居民生殖健康水平。为此,建议:1.将生殖健康纳入到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中。2.加强生殖医学创新研究和服务能力建设。3.加大政策支持,鼓励不育夫妇尽早通过医学途径完成生育。
14.关于建设智慧长江,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摘要:“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大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创新平台和新增长极。2016年,国家颁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升到国家一项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开展智慧长江建设,对于增强我国水利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流域管理技术手段升级、推动现代智慧水利建设、提升国家水灾害防御和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等具有重大意义。当前建设智慧长江还存在数据、业务、协同、服务、保障机制等方面问题:一是数据来源单一,采集方式传统,与其他行业、互联网大数据等融合不够;数据共享和交换机制缺乏,数据价值挖掘能力低。二是业务建设单位为水利主管部门,业务需求相对孤立,水利与新技术融合程度低,业务决策以专家决策为主,科学性和智慧能力弱。三是主要是面向水利主管部门的专业服务,以工程建设、防洪减灾为主要的需求,为其它行业的服务较少,鲜有为公众的“互联网+”服务。四是水利和新技术融合的研究、开发和建设以水利主管部门为主,水利应用仍然是面向所有民众团体为对象的公益服务,尚未形成服务民生个性需求的泛在服务,购买社会服务的模式尚未出现。为此,建议:1.加强核心技术自给能力,为智慧长江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基础支撑。2.推动数据共享,提升流域治理和公众服务能力,为智慧长江建设发展提供资源和动力。3.推动水利信息服务市场化,吸引企业投入和参与。4.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智慧长江公司”为执行主体的建设发展模式,完善智慧长江生态圈。5.打造智慧长江数据服务平台及产业联盟,盘活长江大数据。
15.关于切实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提案
摘要:“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实施川藏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工程。当前,西部陆海新通道作为我国与东盟国家对外开放第一线的重要桥梁,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的枢纽作用更为凸显。然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对外开放功能不强,影响力较弱;多个战略独立运行,集合度不强;运营平台竞争激烈,协同性不够;铁路干线能力不足,多式联运比重偏低,通道物流运行不畅;国内外律法不统一,国际化融合度偏低。为此,建议:1.构建层次更高、领域更广、协作更优的战略合作机制。2.构建统一开放、合作共赢的平台运营机制和便捷高效、智能标准的通道运行机制。3.构建法律完善、尺度统一的司法仲裁机制,完善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4.强化专项资金保障和区域布局保障,支持沿线特色产业培育。
16.关于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保障数据安全的提案
摘要:“十四五”规划建议指出,要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金融服务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一方面,区块链、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正在改变金融行业的业务模式和运行模式,加速了金融行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另一方面,大型互联网企业利用技术优势、场景优势、大数据优势和轻资产优势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尤其在移动支付、小微信贷、客户征信和网络理财产品等方面深度介入,正在重塑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鲶鱼效应”,创新金融产品类型和服务方式,部分解决了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长尾效应”问题,激发了金融市场主体的市场活力,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等。但也存在风险和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潜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二是监管滞后。三是大数据安全隐患。为此,建议:1.重新界定金融服务领域范围,强化宏观审慎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2.大力发展科技监管,推动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统一。3.创新大数据管理体系,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国家信息安全。
17.关于进一步发挥税收政策作用,推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提案
摘要: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等三地实施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作为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简称“第三支柱”)落地前的一次尝试,但其参与人数和整体规模都相对偏低,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个人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力度相对不足。2.产品层面缺乏税收优惠政策。3.未统筹考虑与年金税收政策的有效衔接。因此,应进一步发挥税收政策在推动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具体建议:1.进一步提高个人税收优惠政策力度。2.实施合格金融产品税费优惠政策。3.统筹年金和第三支柱税收政策。
18.关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合作与服务的提案
摘要:2019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国家战略。然而,在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深入推进过程中,三地税收制度及税负等方面存在的显著差异将会阻碍要素流动和经济一体化发展,具体表现在:一是实体税制不协调。二是跨境支付税务管理不协调。三是税收营商环境有待改善。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合作,构建科技、资源、人才充分涌流的营商税收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合作层次和合作水平,激发企业发展潜力,促进经济增长。为此,建议:1.以异趋同,协调多元化税制差异。2.以创为先,构建跨境税收协调平台。3.以效为基,建立共享跨境支付税收信息平台。4.以智能政务改善税收营商环境。
19.关于加强全流域协同配合,推进黄河保护和治理的提案
摘要: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强调,黄河的问题,表象在黄河,根子在流域。要坚持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协同配合,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破解黄河保护与治理“多头管理、分散治理”的难题,应从流域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角度寻求突破点,加强协同配合。目前,黄河在全流域协同配合上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在立法方面,国家层面仅有《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加以规范,而沿黄部分省份颁布实施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比较分散,部分规定针对性不强、衔接性不够、协调性不足,缺乏系统整体性的制度安排。同时,在现行管理体制下,黄河各区域之间、部门之间难以形成纵向与横向的协同效应;黄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各地区在资源开发、治理与保护过程中,存在不少矛盾冲突;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亟待完善;黄河治理与保护的信息共享机制有待建立等。为此,建议:1.完善国家立法层面的顶层设计。2.创新沿黄地区协同配合管理机制。3.建立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协同保护机制。4.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5.建设黄河流域综合信息共享平台。
20.关于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融合的提案
摘要: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近一两年来,各地坚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手抓”,探索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进行衔接,已实现初步关联互动,但距离形成高质量、高层次的融合发展和良性衔接还有改进空间。如体制机制衔接不畅,导致项目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产业发展升级困难,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内生动力激发不够,“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为此,建议:1.接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完善扶贫政策。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关键作用。3.调整完善产业帮扶政策,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升级。4.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发展内生动力。
21.关于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
摘要:“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坚决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是农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通过发挥好农业科技推广在农业科技与生产实践之间的“桥梁”作用,能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目前,我国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中存在如下问题:1.管理体制不顺。2.农技推广经费投入不足。3.农技推广人员评价不合理,待遇偏低。4.农技推广人员队伍老化。5.农村农技推广工作难度较高。为此,建议:1.理顺管理体制,构建多元化推广组织。2.加强农技推广的经费保障。3.建立完善农技推广人员评价、薪酬制度。4.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综合素质。5.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探索新型农业推广模式。
- 专题:2021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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