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2月26日至27日召开。会议决定:戴征社任宝鸡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这次常委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社荣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宝鸡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宝鸡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
工作要点;宝鸡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通过了关于召开宝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决定戴征社任宝鸡市人民政府代市长。会议还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批准任命了各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记者 张红平)
戴征社同志简历
戴征社,男,汉族,1960年11月生,陕西武功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农学学士。现任宝鸡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
1978年9月 至1982年7月在西北农学院农业机械化专业学习;1982年7月至1984年10月为岐山县农机管理站技术员;1984年10月至1990年2月为岐山县农牧局干事;1990年2月至1992年3月任岐山县孝子陵乡副乡长;1992年3月至1995年9月任岐山县蔡家坡镇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镇长、书记;1995年9月至1997年10月任岐山县副县长;1997年10月至1998年1月任眉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1998年1月至2000年1月任眉县县委副书记、县长;2000年1月至2001年8月任眉县县委书记;2001年8月至2002年11月任宝鸡市委常委、眉县县委书记;2002年11月至2003年2月任宝鸡市委常委;2003年2月至2006年12月任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6年12月以后任宝鸡市委常委、副市长;2008年2月任宝鸡市委副书记。
省十次、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九届、十届市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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